当前位置:首页 > 矿井水害专项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救援指挥提供决策依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1.3.2 应急救援小组 1.3.2.1 技术支持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机电副总、防治水副总、通防副总、生产副总 成 员:地测科长、技术科长、机电科长、水文地质技术人员 职 责:参与现场抢险救援,了解现场信息,组织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抢险救援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1.3.2.2 抢险救灾组 组 长:生产矿长 副组长:救护队队长
成 员:救护队人员、兼职救护队人员
职 责:具体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指挥组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措施。
1.3.2.3医疗救护组 组 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朔州现代医院指派负责人 成 员:各医护人员
职 责: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医疗救护指挥以及救援医护人员的集结调配;受伤人员的分类抢救;危重伤员的护送转院;特殊情况下对伤员组织专家会诊。
1.3.2.4 物资供应组 组 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机电副总、物资供应科科长 成 员:物资供应科成员
职 责:负责事故发生后各项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的筹措和调拨。 1.3.2.5资金保障组 组 长:经营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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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财务科科长 成 员:财务科成员
职 责: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种抢险救援物资的调拨供应。 1.3.2.6 警戒保卫组 组 长:保卫科科长 成 员:保卫科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周边地区的警戒保卫;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护秩序;协调指挥事故发生后对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协助指挥办公室在事故追查过程中对现场的勘查和取证。 1.3.2.7安全监察组 组 长:安全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总、安检科主任 成 员:安检科安检员、检身员
职责:负责统计入井、上井人数并向指挥部汇报;控制人员入井,引导灾区人员撤离;配合事故调查,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1.3.2.8后勤保障组 组 长:综合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驻矿后勤经理
成 员:综合办公室后勤相关人员、驻矿后勤服务人员
职 责:负责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区的正常秩序;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1.3.2.9善后处理组 组 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财务科长
成 员:财务科、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及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 职 责:负责处理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1.3.2.10信息发布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安检科科长 成员:政工科、安检科及综合办公室成员
职责:负责搜集事故抢险进展情况,编发事故简报做好宣传报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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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新闻媒体接待,组织新闻发布会进行对外宣传报导工作。 1.4 预防与预警 1.4.1危险源监控
按有关规定严格组织水害隐患排查分析,应用多种手段进行水害动态监测、监控。
1.4.1.1雨季地表河流洪水水害隐患
地测科对降雨量进行监测,发现单日降雨量及连续几天降雨量均大于历史最高值时,应立即书面汇报矿领导。 1.4.1.2 老空区溃水水害隐患
全面了解工作面开采情况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对生产工作面低洼易积水地段及时进行分析排查,回采后低洼的地段根据区域水文地质情况和实测涌水量情况预计积水量,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行不间断的排查分析和钻探验证疏放。 1.4.2预防措施
1.4.2.1井下水害隐患排查和水情预报 1.4.2.1.1 隐患排查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严格排查和治理:落实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是否存在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
1.4.2.1.2 水情预报
1.地测科要定期公布水情相关资料(降水量、矿井涌水量、水文孔观察数据、地面水体水位标高、含水层标高等),并做出水情预告。
2.及时发布气象部门对天气变化的预报及预防与预警信息,做好与自然灾害(洪涝灾害、地震灾害、滑坡灾害、泥石流灾害)相关预案的衔接。 1.4.2.2 预防措施
结合本矿具体水文地质条件和多年来防治水害的经验,对矿井水害防治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认真排查各种水害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解除水患威胁,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积极开展矿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开展矿井水害预报是贯彻矿井防治水的以防为主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只有详细了解采掘区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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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条件,才能预测有可能发生突水的地点和突水水量,要作好预报工作还要不断提高探测技术和引进先进的探测手段,要研究突水机理和突水模式,建立适合本矿区的矿井预报理论。由于水文地质工作是一项探索性很强的学科,要在预报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预报的准确率,掌握矿井防治水的主动权。
2.加强防治水工作的管理。科学的管理是实施各项防治水措施的根本保证。实现科学管理首先要使有关领导人员正确认识矿井水文地质工作在煤矿安全生产和建设中的地位,要把防治水工作放到议事日程。要提高水文地质技术人员素质,以适应现代化矿井防治水的需要。要认真贯彻《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制定本矿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各项防治水措施要有布臵、有检查,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在巷道掘进过程中严格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钻孔实际施工长度为100m,钻孔超前距为30m,允许掘进距离为70m。
4.在临近采空区开拓掘进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采用物探的手段探明采空区积水范围和积水量,并用钻孔进行验证,同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专项的探放水设计,对采空区积水和有害气体采取探放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掘进和开采作业。
对采空区积水探放采取如下措施:首先要查明积水的空间位臵、积水量和水压,其次探放水时,必须撤出探放水点以下部位受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并要监视放水的全过程,直到放完为止。另外预计采空区有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检工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气体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1.4.2.2.1井上防治
1.建立灾害性天气停采撤人制度
(1)灾害天气观测要求
煤矿企业加强与气象、防汛和水利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准确地掌握天气变化情况。
(2)强降雨停产、停工撤人制度
矿区与气象部门建立联系,气象预报为“暴雨”及以上时,矿调度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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