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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项目申报阶段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学校部:
2014年1月29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已正式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为做好赛事组织、项目申报等工作,依照《“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一)赛事流程
4月至5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本地预赛或评审,并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进行校级、省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
7月至8月,举行全国复赛,由全国评委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章程》规定,评出若干参赛项目进入决赛。
(二)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在2014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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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三)项目申报
1.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章程》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此外,(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2)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3)对于涉及《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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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材料。
4.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6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电子版要同时报送大赛官方网站。
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通过电子版形式上传至大赛官方网站。
5.6月12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汇总参加全国复赛项目,依照上述有关要求报送至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华中科技大学团委)。全国组委会不接受学校或个人的申报。
报送项目数额不得超过名额分配的数额。每校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
项目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将提前通过书面通知、官方网站公告等进行公布。
(四)评审有关事项
1.复赛前,全国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人士组成全国评委会。 2.对于复赛参赛项目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创业机会: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
(2)发展战略: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3)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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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4)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5)管理团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成员的分工和互补;公司的组织构架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3.决赛期间的评审环节、评审规则将于复赛后公布。 4.复赛、决赛阶段,全国评委会将针对已创业、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由全国评委会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 (一)赛事流程
4月至5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本地预赛或评审,并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进行校级、省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
7月至8月,举行全国复赛,由全国评委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章程》规定,评出若干参赛项目进入决赛。
(二)参赛范围及形式
1.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时间截至2014年7月1日)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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