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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内各级再保机构再保业务(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正在出台相关政
策,并已逐步开始组建国家、省级再担保机构); (2) 与当地或异地担保机构之间交叉互保和联合担保业务; (3) 信用互助会托管业务;
(4) 与国际财务和担保机构的交叉互保业务。 1.3.2合作银行与衍生业务
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等十几家银行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以此为基础,公司进一步全面介入一些合作银行由现行规定不能进入的非金融业务服务项目,与合作银行形成业务和优势互补的战略同盟,其衍生业务主要包括:
(1) 银企交易履约担保 (2) 银行信贷信用卡担保 (3) 银行票据贴现业务担保 (4) 银行信用证业务担保 (5) 银行抵押资产的处臵业务 1.3.3保险公司与衍生业务
公司与保险公司可以在寿险和财险方面广泛开展合作,作为保险公司广大的客户群和狭窄的营业范围的一种补充和拓展。这种战略合作关系的衍生业务主要包括:
(1) 保费担保投资
(2) 担保企业与个人责任保险 (3) 投资保险产品担保
(4) 担保业务和反担保业务的保险 1.3.4证券公司与衍生业务
公司已与若干家大型综合类券商形成战略合作协议,为券商及其客户提供广泛的业务合作。内容包括:
(1) 股票与债券融资担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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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行、配股和搭桥贷款担保业务 (3) 券商高管个人担保业务 (4) 上市融资担保
1.3.5投资基金和风险资本与衍生业务
公司最有特色的担保投资业务可以延伸到与投资基金和风险资本的合作,从而发展出相应的担保投资产品。即公司发展出外部担保投资产品,为投资基金和风险资本降低投资风险提供适当的手段和工具。其衍生业务主要包括: (1) 政府扶持基金项目贷款担保 (2) 项目投资担保 (3) 投资担保基金委托管理 (4) 风险投资企业的贷款担保 1.3.6与国外金融机构合作的衍生业务
国外金融机构因外汇管制和业务限制等原因,需要公司为国外金融机构在华客户提供各种服务,以适应中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市场的要求。特别是作为公司战略投资人的国外金融机构,可利用其在公司的股份进行更紧密的战略合作,从而放大这些国外金融机构资本对中国金融工具的作用。 1.4公司商业模式
公司获利方式主要是通过:
(1) 担保业务收取1%~5%担保额的服务费。同时,公司要求被担保企业或个人
提供足额的反担保资产,以规避担保风险;
(2) 担保投资业务为公司提供低风险高获利的利润增长点;
(3) 资产管理可有效提高公司净资产的回报率,是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补充; (4) 担保配套服务拓展了担保业务的服务范围,保证担保项目的资信质量,增
加了担保业务的附加价值,是对担保业务的垂直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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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担保基金委托管理业务延伸了公司的资金链,能在不增加公司资本需求压
力和有效降低风险的前提下广泛开拓担保市场,提高了业务整体服务水平和盈利能力;
(6) 反担保资产的处臵及资产证券化业务是公司化解担保风险的重要手段,公
司反担保资产和银行抵押资产的有效处臵以及资产证券化业务亦是公司今后潜在的赢利增长点。
1.5公司经营风险
瑞银从事的信用担保和担保投资业务均具有一定程度的经营风险。 1.5.1担保服务的信用风险
担保业务的信用风险是由公司承保产生的或然负债带来的。一般而言,以下几点是影响公司担保业务经营风险的主要因素:
(1) 担保项目的资金用途、还款来源及可行性; (2) 借款人信用程度与担保合约条款约束力; (3) 反担保资产数量、质量与变现性; (4) 担保业务集中度;
(5) 担保咨询代理服务业务的质量。 1.5.2担保投资的投资风险
担保投资业务虽然力求以担保手段降低投资风险。但是,投资项目的选择和管理是影响投资风险的决定因素。影响担保投资项目风险的主要因素有:
(1) 项目可行性与评估; (2) 担保投资方案设计; (3) 项目管理; (4) 投资集中度;
(5) 投资的退出方式与政策性风险。
本计划书将从市场、管理、财务分析和投资分析四个方面逐一详尽揭示和分析以上各因素带来的公司经营风险,以及瑞银针对公司经营风险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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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机会与竞争性分析
最早的商业担保业务于1840年起源于瑞士。到本世纪中叶,担保业务已经发展到证券化的最高形式。二战后美国出现了像房利美和屋利美这一类纽约证交所上市的大型蓝筹专业性抵押担保公司。在亚洲,1958年全国性的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险金库和全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成立,随后逐渐成立了日本各级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 形成中央与地方共担风险、担保与再担保相结合的全国性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中国台湾地区1974年开始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1998年正式成立香港抵押担保公司。世界各国的发展表明担保业务是发展金融市场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
本节重点分析中国担保业市场,特别是中国最活跃经济区——深圳担保业市场的情况,以及瑞银与竞争者的地位和市场开发策略。 2.1中国与深圳市信用担保市场的概况
中国20年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中国的中小企业迅速增长。目前,中国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万家,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9%,所创造的产值占全国总产值的70%,利税占40%,出口占60%,并为社会提供75%的就业机会。统计数字表明,对中国GDP增长贡献70%多的中小企业却只占用了30%的金融资源和10%左右的贷款金额,中小企业平均开发经费不足销售额的1%。因而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寻保难”的问题十分突出,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于1999年6月正式启动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9号),决定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以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央、省、地(市)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随后,又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工作的意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试点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的指导性文件。同时,《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立法进程也明显加快。有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将有助于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创立与发展,大大改善中小企业外部环境,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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