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区中小学三好学生 三好班级的方案计划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区中小学
三好学生 三好班级的通知
各班级:
评选表彰中小学三好学生和三好班级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为了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和学习榜样,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激励中小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提高学校德育的实效性,根据省、市教育局评优文件通知,现将2015-2016学年度区三好学生及三好班级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名额分配 区三好班级:4-6年级申报
区三好学生:4-6年级每班评选1人申报 二、评选条件
区级三好学生和三好班级参评条件如下: (一)三好学生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学校、班级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独立思考,讲究科学的学习方法,具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各科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3.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掌握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规定的学生“良好水平”,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鉴赏评价能力。
(二)三好班级条件
1.班级具有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文明诚信、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的良好班风。班级有明确的目标、健全的制度,班级学生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2.班干部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班级和学校服务,能独立开展工作,在班级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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