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陆市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报告和处理项目实施方案8
附件8:
安陆市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
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项目实施方案
为有序、有效深入推进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报告和处理项目的实施,做好城乡居民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工作,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贯彻《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湖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操作手册》、《安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
2011年我市实施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报告和处理项目,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关部门支持下及项目实施单位的重视下,项目工作得到顺利实施,全市各直报单位疫情报告网络系统运转正常。建立并健全了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传染病登记。建立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机制和管理培训工作。传染病报告及时率、准确率、完整率有所提高。传染病处臵、疫点消毒、流调、密切接触者管理等
相关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取得新进展。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少数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不够完整、规范;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培训流于形式;传染病报告不够准确、完整、及时,还存在不同程度漏报;传染病处理没有完全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传染病报告和处理项目的实施,全市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统一、规范的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工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逐步达到疫情处理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处臵高效的目的;促进基层医疗单位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卫生知识和卫生意识,促进群众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传染病防治,推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进程。
全市传染病报告和处理项目2012年目标为: 1、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95%; 2、传染病处臵完整率、疫点消毒处理完整率、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完整率、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完整率≥80%。
三、实施时间、范围、内容 ㈠实施时间、范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实施项目管理,2012年全年实施;实施范围覆盖全市。
㈡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1、服务对象:基层医疗机构辖区内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相关人群;非法定传染病,但具备传染病特征的病例及相关人群。
2、传染病报告:利用传染病报告系统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进行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
3、传染病的处理:依据传染病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病人处臵、消毒处理、病人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密切接触者管理等工作。
四、项目具体要求 ㈠传染病报告 1、卫生局疾控股
负责本辖区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辖区具体情况,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督导检查。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⑴负责辖区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
⑵动态监控辖区传染病报告信息,对异常信息及时调查核实上报;
⑶负责对本辖区内网络直报点报告传染病信息的核实和审核,承担本辖区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
⑷负责辖区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⑸辖区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3、传染病信息报告(医疗单位)
承担传染病报告职责的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应建立和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登记制度,按照《湖北省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员管理规定》(鄂卫发[2009]4 号)配备具备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员合格证的人员负责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诊断、报告等相关知识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异常传染病信息调查核实等工作;做好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入/出院登记本、X 线室或化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的制作和规范使用工作。
⑴病例登记、发现
接诊医务人员必须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 线室或化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
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9 项基本内容,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病名,不能填写症状;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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