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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学院礼堂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条 怀化学院礼堂为学校举行重大集会和师生员工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原则上用于全校性的会议、培训、演出等活动。
第二条 礼堂由学校办公室调度使用并管理维护。使用单位须至少提前2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怀化学院礼堂使用申请表》、《怀化学院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使用礼堂并接受相关服务及技术支持。
第三条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必须指派专人(2人以上)维护礼堂秩序,确保使用安全;进入礼堂的入员必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在非指定区域吸烟,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使用单位在使用完毕后自行打扫卫生。
第四条 礼堂主席台布置、会标及花卉盆景、茶水准备等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禁止在礼堂进行可能损坏公物的活动,不得在周围及墙壁上乱贴标语广告;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及使用效益,除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线材的正常损耗及维修外,其他方面的损坏由使用单位作价赔偿或维修。
第五条 礼堂管理员须在使用前1小时做好灯光、音响等的准备工作,使用完毕后必须严格按操作流程关闭电器设备。禁止非会场管理员(技术员)进入会场总控室。礼堂使用状态下,管理员必须保证各个通道畅通,正门和侧门应全部打开。
第六条 禁止使用单位私下给予礼堂管理员“好处费”、“辛苦费”等财物交易行为;使用单位可拒绝礼堂管理员提出的任何收费理由。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
使用联系电话: 2851001(办) 66610(手机) 监督举报电话: 2851356(办) 61320(手机)
怀化学院礼堂使用申请表
申请 单位 参与 人数 使用 责任人 申活动 请内容 单(主旨) 位安全保卫填人员名单 写 备 用 器 材 使用时间 联系电话 □音响 □灯光 □电脑 □投影 领导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时 至 时 使用单位及使用者已知悉礼堂使用管理规定,同意遵照执行; 并承诺:使用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使用方自行承担责任。 使用责任人签名: 日 期: 办公室分管 礼堂管理员领导意见 签名
注:1、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申请单位和礼堂管理员留存。
2、此表经审批后,申请单位凭此表联系相关工作。每500人参与活动须2名安保人员,依此类推。
3、本表由办公室审批;属有偿使用的另行填写《怀化学院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审批表》,到财务处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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