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渔船水上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事故损失情况
人员 死亡 失踪 受伤 本 船 损 失 情 况 船舶 其它 财产 备注: 人员 死亡 失踪 受伤 他 船 损 失 情 船舶 其它财产 备注: 况 死亡(失踪)人员,在“备注”栏载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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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本船概况”按照当事船舶所持国籍证书所载数据填写,国籍证书中未涉及的项目按照船舶检验证书填写;
2.本报告书中的所列项目应当填写完整,因船舶资料中未涉及或情况不详而难以填写的,可该项目中划一斜道“/;”
3.发生事故而当事船舶的船员无法填写时,本报告书由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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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文书格式五: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立案调查审批表
立案编号: 案 由 案件来源 当事船名 船舶所有人 / 经 营 人 总 吨 位 / 主机总功率 联系电话 / 案件概况 根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15条和第16条之规定,符合立案条件,建议立案处理意见 调查。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同意立案。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15
基本文书格式六: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委托调查函
编 号:______
(渔船事故调查机关):
我处登记在册的 船,于 年 月 日在 ° ′N、 ° ′E水域(或 / 渔区)发生水上安全事故后,驶抵贵辖区 水域(港口),根据《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16条之规定,特委托贵机关进行调查。
委托机关(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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