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管理办法
万得分:4 1000万以上得分:5 涉及配送质量问题方面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违反阳光采购有关规定的(包括不按合同执行、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不及时缴交相关费用等),扣8分。 涉及配送质量问题方面的,以省、市两级药监部门相关数据为准。 10 不良记录 8 11 冷链管理 3 冷库体积在20立方米以上为1分;冷库体积在100 立方米以上为2分;凡有冷藏车的在原基础上加1分。 1-2名得分为1; 3-6名得分为2; 7名以及上得分为3。 提供执业药师(主管药师)证及员工社保材料 12 执业药师数量 3
附件二: 配送情况申报表 表一:
药品配送总金额 序号 发票号 发票金额 医疗机构 日期 合计药品配送总金额: 元 备注:①所填报的数据须为未参加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数据(即非采购系统网上采购数据),如与网上采购重叠,数据作废; ②日期填报范围为2009年1月1日-2010年5月31日。
表二:
配送品种数量 序号 发票号 产品名称 剂型 规格 包装规格 产品备注 生产厂家 医疗机构 日期 合计配送品种数量: 个 备注:①所填报的数据须为未参加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数据(即非采购系统网上采购数据),如与网上采购重叠,数据作废; ②日期填报范围为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③每个配送品种须提供至少一张发票。
表三:
配送覆盖医疗机构范围 序号 发票号 医疗机构 日期 合计配送覆盖医疗机构范围: 家 备注:①所填报的数据须为未参加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数据(即非采购系统网上采购数据),如与网上采购重叠,数据作废; ②日期填报范围为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③每覆盖一家医疗机构须提供至少一张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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