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个臭皮匠与和谐社区的制度创新
秦兵的业主委员会自治药方
一、要给业主委员会进行社团登记,赋予相应的法人资格,使其具有履行职能必需的开立银行账户,提起诉讼的能力。
二、成员职业化,现有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几乎完全靠自愿工作,很难保障长期运转,应当实现委员的专职化、薪酬化、责任化。
三、要给予业主委员强制保险,以防因公共利益成为打击报复的对象,使其安心社区工作。
四、登记制度,社区业主委员会最长的九年成立不了,最好效仿香港的做法,三分之一业主同意就成立,其他人不同意可以行使罢免权。
五、变革登记机构,现在业委会的登记机关为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这些部门同时还是物业公司的管理机关,导致部分行政机关在业委会备案时设置重重阻碍,最好由民政部门管理业主委员会的登记。李云亮也建议由建设部主管物业管理行业服务行为,由民政部主管业主的共有人组织行为。
六、一楼一会,现在的业主委员会管理范围太大,望京小区多达4000多户。为降低业主表决成本,最好借鉴香港的做法,一个业主委员会管一个楼,各楼之外部分由各楼业主委员会的联合会管理,从而缩小管理边界,降低管理难度。
七、没有业主委员会,可以不交物业费。考虑到众多小区的前期物业公司均为开发商聘请,由开发商聘请,却由没有选择权的业主来付酬,业主还无法行使公共区域的管理权,因此有权暂不支付物业管理费。
八,由政府为业主委员会提供启动资金,现在的商品房房价里有大量的税收,业主委员会完全系公益机构,拿出部分资金资助业主委员会非常公平。
九、建立业主代表大会制度,不仅可以代表民意,降低表决成本,还可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十、引入第三方专业顾问,借鉴上市公司制度,保证信息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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