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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管理》案例答题思路参考
案例1:2008年张某于旅游职业高中毕业,同年8月1日被K宾馆录用为客房服务员,双方
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张某在两个月的工作期间,迟到5次,3次与顾客争吵,并且不服从领班和值班经理的批评教育。lO月8日,K宾馆书面通知调动张某到洗衣房工作,若对方不同意,限其三个月内另谋出路,在此期间,工资只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张某接到通知后不同意工作调动,也表示找不到其他工作;同时,张某仍存在迟到和与顾客吵架现象。三个月后即2009年1月9日,K宾馆以“试用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张某随即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求维持原劳动关系。 请根据本案例做出全面评析,并对该企业应如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提出建议。(18分)
评分标准:
①试用期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而非法定必备条款,即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本案例未说明是否约定试用期,可以理解为该合同未约定试用期,因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 (2分)
②张某在工作中存在违纪行为,但判断张某是否属于严重违纪,企业必须依据已公示的,且经过合法程序制定的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本案企业未能清楚举证相关制度规定。 (2分)
③如果张某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属于严重违纪,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2分)
④调整张某的工作岗位属于合同的变更,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企业单方意思表示“调动张某到洗衣房工作,若对方不同意,限其三个月内另谋出路”的方法,违反了上述规定。 (2分)
⑤在三个月期间只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张某的工资没有依据,因为工资支付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 (2分)
A.如果企业有前述的内部劳动规章制度,可以依据张某的违纪情况,按照相应标准以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为由扣发工资,以为惩戒。 (2分)
B.如果张某提供了正常劳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张某的工资是违法行为。 (2分) ⑥在本案例中,该企业内部劳动合同管理与劳动规则制定实施都存在不合法的地方:
A.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企业应有符合法律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并且应当对约定条款如试用期等做出具体规定,即哪些岗位应约定(或不约定)试用期。 (1分)
B.在劳动纪律方面应明确规定何谓严重违纪,违反劳动纪律应承担何种责任。 (1分) ⑦分析本案例的发生,至少有以下两个方面工作应当引起企业的重视:
A.企业应当强化员工的教育培训,从新员工进入企业那一天起,就应该使员工清楚地了解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通过宣传教育,使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尽快融入企业。(1分)
B.企业的相关部门,特别是人力资源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应当重视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逐步增强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意识。 (1分)
案例2:2001年8月1日,张先生与某工程设计院签订4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到2005年7月30日止,工作岗位为行政助理。2003年2月变更劳动合同,张某任该院人力资源部人事主管。2003年2月某工程设计院开始实施由员工大会通过的新的技术经济责任制,该制度规定设置设计提成奖、管理奖、出勤奖、开发奖、工程奖等奖项,其中设计部门奖金总额为全年完成合同额减去工程成本和基本定额再乘以15%,基本定额为每名设计人员10万元;管理部门奖金以设计人员年平均奖金的70%为基数,再乘以各自岗位系数,人事主管岗位的系数为0.8。
2004年10月15日张某认为某工程设计院未按照技术经济责任制的规定,足额支付其2003年及2004年1月至9月应得奖金,在与部门领导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请求某工程设计院按照办法的规定补发其应得奖金67180元及经济补偿金16800元。
本案的具体的事实与理由如下:
首先,张先生提供的工资表表明:2003年5月和10月两次累计预支张某奖金2.6万元,2004年5月和9月份两次支付2003年及2004年1月至9月奖金共计2.9万元,这与制度规定应予支付的数额相去甚远。
其次,张先生提供的依据是:某工程设计院2003年全年完成合同额2150万元,2004年经营目标为2400万元;2003年工程成本为58万元,2004年工程成本为48万元。而某工程设计院认为张某的主张缺乏依据,以DD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关于某工程设计院全面会计审计报告为依据对张某的主张提出异议。2003年实际完成合同额2000万元,工程成本为62万元;2004年数据仅为计划数据,实际发生情况与计划存在差距。
再次,张先生主张2003年全院设计人员为22人,2004年全院设计人员为36人。而某工程设计院提供了该院人员情况表,证明该院2003年与2004年设计及设计辅助人员分别为25人和40人。
最后,张某在申诉书中主张的数据均为其个人通过其职务工作所获得。 请根据本案情况指出劳动争议的焦点,并提出裁决意见及其理由。(22分)
3、评分标准:
?这是一起双方当事人因劳动报酬问题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2分) ?本案争议的焦点:
A.奖金计算办法和参数。 (2分) B.劳动争议事实的举证责任。 (2分)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大会通过的新的技术经济责任制度对企业所有员工和各管理部门均有约束力,劳动关系的当事人都应遵守。 (2分)
在本案例中,争议双方均未对该办法提出异议,存在争议的事项仅为与奖金计算有关参数的认定上。
?举证责任是指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没有证据或举证不能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但由于劳动关系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事关管理事务方面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2分)
?张某为主张自己的权利可以提出自己的证据,但是奖金计算参数如完成合同额、工程成本、基本定额以及设计人员数量等证据应由某工程设计院承担法定举证责任。 (2分)
?2003年经DD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关于某工程设计院全面会计审计报告数据完全应予以采信而不应提出疑义。设计人员数量为企业经营管理权范畴,张某的数据不能采信。 (2分)
?2004年的计划完成合同额、工程成本等数据应采取公平合理的方法,将计划完成额、工程成本等项按照9/12进行折算,只计算到1月~9月为止。 (2分)
?依照上述方法计算,某工程设计院应补发张先生的奖金为: A.2003年奖金:
[(2000-62-10×25)×15%/25]×70%×0.8=5.67168(万元) (1分) B.2004年1月~9月奖金:
[(2400-48-10×40)×9/12×15%/40]×70%×0.8=3.0744(万元) (1分) C.应付奖金总额:
5.67168+3.0744=8.74608(万元) (1分) D.应补发奖金额:
8.74608-(2.6+2.9)=3.24608(万元) (1分) E.院方因未按照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张先生奖金,还应按照少发金额的25%,加发经济补偿金8115.2元。 (2分)
渺渺红尘,茫茫人海,没有过早,也没有太晚,遇见的自然是恰逢其时。 有人说,这世间的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惟有父母与子女,是为了别离。 父母为自己付出的,永远是百分之百的绵绵恒爱。每当看到满头如雪,弯腰驼背,步履蹒跚的父亲母亲,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们曾用最纯朴、最勤劳的方式为自己撑起过一片天,现如今却是衰老伴着他们走过一年又一年。 于父母眼里,自己就像飘在天空的风筝,无论飞得多高多远,他们也舍不得松开牵挂的那根线。这种深厚的爱,若高山阔海,就算用一辈子的时间,恐怕也回馈不完 .想来那句: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应是最好的报答。 记得一首《友情》的歌,里面那段歌词格外打动人:友情,人人都需要友情,不能孤独,踏上人生的旅程…… 听完,特别想感谢那些出现在自己不同人生阶段的朋友,感谢这一路上你们给予的支持和鼓励。此生何其幸运,能成为彼此的亲密挚友。除了家人,最熟悉我的还有你…… 童年,一起玩耍嬉戏;少年,一起努力学习;青年,互相聆听各自的小秘密;愿中年的彼此,都能好好保重自己;愿我们老的时候还能一起喝茶、一起聊聊不太完美的却又共同参与过的往昔。人生能有三五知己,懂得自己,足矣! 佛说,每一次相遇都是一场修行。想必爱情更是如此。 于风雨兼程的人生里,在五味杂陈的生活中,谁是谁的月下客,谁是谁的心上人,谁与谁会一见倾心,谁与谁能相伴到岁末晚景,凭的就是一份缘。 感谢即将成为自己人生中最亲爱的你,相遇是缘,相恋是爱,相守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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