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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河综合整治工程(景观部分)招标文件
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自带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15 5.1 踏勘现场 集合时间:2007年9月30日16时 集合地点: 1、1、标前答疑会时间为2007年 10 月 9 日 9 时,地点:交易中心 室。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应在200716 8.1 投标答疑 年10 月 8 日 11 时前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报、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传真020-81585901,并发送电子邮件至81580900@163.com)。 17 17.1 投标文件 份数 投标文件 18 19.1 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式七份,一份正本, 六份副本,同时需提交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需要扫描的内容除外)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10月23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07年10月23日9时30分 19 24.1 开标 开标地点:XX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准时出席,同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 20 28.3 评标方法 及标准 履约保证 金额 综合评分评标法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款(人民币)的5%,以银行保函或支票或现金形式提供。 1、投标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 3、本次招标至少包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发放标书、标前答疑会、标22 其他 书送达、开标、评标、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9个阶段。 4、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21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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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委托人)指 XX市XX区河涌所。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商”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代理”指 XX市穗芳工程造价咨询中心。
(5)“设计人”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的当事人
(6)“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相关澄清补充文件。
(7)“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8)“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国内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监理单位承担监理服务,确保本工程能按期、优质、经济地建成。
2.2工程概况
2.2.1工程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2.2.2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2.2.3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详见招标图纸。 2.2.4投资概算: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2.2.5监理目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2.3招标范围及监理工期及监理专业配套要求
2.3.1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2.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2.4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2.4.1一般要求:按监理规范和合同条件规定。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资质等级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监理能力和经验的监理单位。配套监理人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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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4.3凡满足上述要求,通过资格预审并接到招标人投标邀请书的监理单位均为合格投标人。
4.4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存在挂靠或转包情况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有关法律责任。
4.5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的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2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投标须知第9条发出的补充通知:
第1 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2章 工程概况
第一部分 流域概况 第二部分 气象、水文
第三部分 工程任务和规模 第四部分 交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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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章 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合同附件
第4章 监理合同书、履约保函 第5章 投标格式文件 第6章 图纸及资料 第7章 评标办法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8.招标答疑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并将电子文件发放到指定邮箱,提交截止时间、传真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8.2 标前答疑会会议纪要将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答疑会会议纪要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视为签订合同和结算的依据。
8.3 若标前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时,以答疑会议纪要或最后发出的补遗、修正等书面文件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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