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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中使用的词语或术语,在本协议中未作特别约定的,应具有主合同中赋予的含义。 4.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清楚主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义务及一切项目实施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项目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未满足主合同约定及因各种违章造成的一切损失根据主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由责任方全部承担。 5.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并待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失效且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保修期满且工程款结清时终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6.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有关纠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7.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补充协议。 8.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此页无正文)。
联合体牵头方: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订日期:201 年 月 日 联合体成员: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订日期: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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