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xxx棚户区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由政府充当开发商角色,直接联系建筑商和居民,既有效地运用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充分发挥了政府职能,降低了棚改成本。 2、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旗政府组织改造地块的拆迁安置,对具备条件的地块旗政府可以自行组织,通过市场化运作公开招、拍、挂,保证地块利益最大化。
3、坚持棚户区改造和市政道路、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程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改造一片小区,打通一批道路,美化周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4、坚持就地就近安置、鼓励异地安置的原则。以规划为主导,选择最优安置地块,放宽异地安置条件,让被拆迁人有充分的选择权。
5、坚持先建安置房、后建存量房的原则。使被拆迁群众尽早住上新房,安居乐业。
6、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社会稳定的原则。实施拆迁、建设、安置等均要依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保证社会的稳定。
7、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分期实施的原则。规划明确棚户区各地块改造后的用地性质、配套设施及主要的规划指标。依据各年度改造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详细规划方案,分期实施改造。 2.2.4 改造目标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所谓“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棚户区改造目标:在市、旗两级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将居住环境差的棚户区逐步建设成设计合理、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居住小区。 2.2.5棚户区现状技术经济指标表
棚户区现状指标表
实施方案 序号 1 2
项目 总户数 总拆迁占地面积 单位 户 平方米 数量 900 182614.67 备注 实施方案 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1 项目建设的背景 3.1.1 国家政策导向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和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我国城镇住房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多数家庭住房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特别是近几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解决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对完善城市功能,带动投资和消费等都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也增加了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供应,改善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所以在解决中低收入和特困户居民住房困难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4年3月27日,李克强总理来到tl考察。一下车,他攀上陡峭的沙土坡查看铁南棚户区全貌,鞋和裤脚沾满尘土。李克强详细询问棚改进展,再次强调决不能一边高楼大厦,一边棚户连片,并表示政府将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让大家尽快住上楼房。临走时,他对围拢而来的棚户居民们说:“一定让你们住上新房!下次我来看你们的新家。”
2014年4月10日,自治区副主席王波一行就棚户区改造情况到tl调研,实地察看了棚户区改造情况。王波强调,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tl要加强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千方百计化解矛盾,把好事办好。要做到规划先行,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各类规划。要做到制度先行,制定与棚户区改造相配套的房屋征收等政策,坚持依法操作、公平操作、阳光操作。要做到舆论先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做到回迁房建设先行和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先行。要两手并举,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做到就地改造与异地安置相结合,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王波要求,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对tl棚户区改造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保证棚户区改造任务圆满完成。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指出,
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量力而行、逐步推进,先改造成片棚户区、再改造其他棚户区。2013年至2017年五年改造城市棚户区800万户。在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各地区要逐步将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稳步、有序推进。 加大各级政府资金支持。中央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省级人民政府也要相应加大补助力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可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各地区除上述资金渠道外,还可以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市、县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稳步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对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坚持把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作为房地产去库存的重要渠道,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进一步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凡市场上商品住房存量较大、可以满足安置房源要求的地区,一般不再新审批新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属于完善城市功能及存量商品住房确实不能满足安置房源要求的,方可新建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的项目。 3.1.2 棚户区现状
本次改造征收的地块为xxx县城市棚户区的居民集中住宅区,建设年代较早,房屋简陋、面积小,因年久失修,已极其破旧,主体为砖混结构,层面为预制空心水泥板,现已成危房,该危楼地址聚中,随时有倒塌和居民伤亡的危险;其次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大多无地下排水、无集中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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