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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唐立新助学金实施细则
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特设立“西南交通大学唐立新助学金”。 为保证唐立新助学金评选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
西南交通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额度及名额
1.唐立新助学金总额60万元,分四年使用,15万元/年。资助名额视当年学生申请的具体情况而定;
2.唐立新助学金共分为三档,第一档资助额度为10000元/人·年,第二档资助额度为5000元/人·年,第三档资助额度为3000元/人·年。 三、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需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本科生需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生活简朴、无不良生活习惯和奢侈消费的行为; 3.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 4.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评审程序 (一)申请
1.每年在唐立新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确定之后开始唐立新助学金评选工作; 2.申请助学金的学生需向学院提出申请,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和家庭经济状况,并提交《西南交通大学唐立新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推荐和审定
1.学院汇总、初审学生申请材料,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并将学生申请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2.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学院提交的学生申报材料,由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确定获奖人选,公示无异议,确定获奖名单,报送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并由学校基金会报送唐立新先生。
五、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同唐立新先生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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