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结算法律制度)-试卷6
行应承担的责任。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将银行资金与存款人资金严格区分开来,两者不能混淆,银行在遇到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情况时,不能垫款支付。 27.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只能在同城使用,异地不可使用。 ( ) A.正确 B.错误 √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便于收款人主动收款,该结算方式适用范围十分广泛。无论是同城还是异地都可使用.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28.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或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 ) A.正确 √ B.错误
本题主要考查委托收款的使用范围。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或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行授权,并经开户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29.使用托收承付结算的,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2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 ( ) A.正确 B.错误 √
本题主要考查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规定。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30.某单位出纳填写¥6 007.14金额的票据时,写成了“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该出纳人员的写法是错误的。 ( ) A.正确 B.错误 √
本题考查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的填写。根据规定,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例如,¥6 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31.如果票据和结算凭证上阿拉伯数字金额为¥16 409.02,则其中文大写数字金额应写为: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玖元贰分。 ( ) A.正确 B.错误 √
本题考查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填写要求。如果票据和结算凭证上阿拉伯数字金额为¥16 409.02,则其中文大写数字金额应写为: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
32.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 ) A.正确 √ B.错误
本题考查票据的签章。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33.出票人在填制票据时.必须以中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票据金额,两者不一致时,以中文记载金额为准。 ( ) A.正确 B.错误 √
出票人在填制票据时,必须以中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票据金额,两者不一致时,票据无效。 34.凭证结算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为准。 ( ) A.正确 B.错误 √
本题主要考查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支付结算办法》第13条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结算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35.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 ) A.正确 √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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