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运用科学理论转化顽危罪犯的个案调查
交流,达到情感上的互动。同时安排其他表现比较好的同犯和他多沟通交流。罪犯和民警所处的地位不同,只要动之以真情,晓知以正理,是可以达到沟通效果的。
效果:该犯感谢民警的关心,认为民警的工作不为是为了个人私利,而是为了教育、帮助、挽救他。
高级目标:主动和民警沟通,扭转对干警的片面认识。能够反映自己的真实思想,哪怕是错误的思想。
方法要点:不仅在思想上要加强教育和沟通,而且在生活中要注意解决具体困难。监狱民警经过多方努力,找到其妻子和女儿,并实现了来狱会见,进行帮教。
效果:十分感激民警费尽周折为他找到了妻子和女儿,并来监会见,同时提及有一次生病,民警专门为他买来了蜜猴桃,这使他想起在家里有一次生重病,一直想吃而没能如愿,民警比自己的亲人还要关心自己。半年后,基本上达到了全部目标。
与人交往是人的一种基本需求,要在交往中了解情况,掌握思想变化,才能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改造。交流中要尊重罪犯的人格和法定权利,既要以情动人,更要以理服人。 (二)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运用教育学原理消除其自卑心理,达到增强改造信心的目的
自卑是人内心的一种自我贬抑意识。特别是农村籍的罪犯,他们大多数生活在较为困难的家庭,经常受到挫折、打击,
对人生态度消极,缺乏自信心和内动力。教育学中的赏识教育主要是运用人的尊重需求,采用必要的形式对其进行肯定,帮助树立自信心,激发积极向上的潜意识。自卑往往和自暴自弃相联糸,而自暴自弃是因为希望彻底破灭,暴自弃的结果就是自我放任,自我堕落。心理学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受到激励而产生的。 初级目标:缓解其自卑心理
方法要点:肯定他的存在价值。利用简单肯定的方式,发现他值得肯定的方面,激发他转变消极的人生态度。有了进步就表扬,哪怕了微不足道的进步。
效果:语言明显增多,笑容明显增多。心理咨询中心反馈:该犯自信心有所增加。
中级目标:树立比较积极的人生态度。
方法要点:肯定他的社会存在价值。在犯人大会上表扬该犯的进步,肯定他还是能够改正恶习,重新做人,只是需要一个过程。当众表扬优点,背后批评缺点。将表现较好的罪犯与他编为一个互监组,并结成互帮互助对子。
效果:开始完成生产任务,并做一些简单的好事,如对一老年病犯上侧所不方便进行帮助,下雨时主动帮助他犯收衣物。对人生产生了一些积极的看法。
高级目标:认为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并建立起比较积极的人生态度。
方法要点:开展经常性的人生观教育,肯定其优点,指出其问题,教育他要正视困难,克服困难,使他明白人的一生,就是与困难争斗的过程,没有困难,就没有人生,只要经过不断的努力,就能够获得成功,努力的人是不会失败的。帮助端正积极的人生态度。
高级阶段的建立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三)确立法律至上的理念,运用法制理论,帮助其分析犯罪事实,达到认罪服法的目的。认罪服法是改造罪犯的前提。罪犯被判刑后,归因客观的心理普遍浓烈,主动认罪的意识相对淡薄,特别是心理呈惯性化、定势化趋势的顽危罪犯,其犯罪心理与道德法律存在着尖锐的矛盾。罪犯除了需要懂得其他知识、道理外,最重要的就是明确法律的普遍性、强制性、正当性和人民权利的保障性,权利义务的对等性。树立“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明确意识。马克思曾说:物质的问题要用物质的方法去解决,精神的问题要用精神的方法去解决。罪犯意识的问题只有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的办法,而不能采取强迫的方法。认罪服法必须通过一糸列的教育形式和科学方法,实现教育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才能达到教育转化目的。
初级目标:认识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
方法要点: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大力开展法制专项教育活动,开展“假如我是一个受害人”“告别明天”演讲,写自传等一糸列教育活动。
效果:该犯初步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但有些客观原因。
中级目标:认罪服判,公正的看待法律制度。
方法要点:深入分析犯罪根源,组织罪犯进行大会宣讲,小组讨论,营造一种学法,懂法,守法的氛围。要对犯罪所必需的要件进行逐条分析,深挖犯罪根源,消除归因客观的错误观点。
效果:认为自己并不是生活不下去,主要是想不劳而获,走所谓的“致富捷径”,并在小组和监区会上作反思发言,还在监狱举办的法制教育文艺节目中扮演了一个受害者的角色。
高级目标:确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以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方法要点:大讲法律是社会的最高准则,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促进社会稳定、进步、繁荣最有效的途径就是依法治国。说明法治不仅对社会公民,而且对服刑罪犯的人身权利也有巨大的保护作用。结合监狱执法环境的规范及身边的具体事例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并邀请了法官、律师到监狱上法律知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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