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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竞价议价及合作合同。
第十二条 总工室
(一) 组织合作方入围评审工作; (二) 组织合作方等级评定工作; (三) 合作方及非准入单位资料库管理;
(四) 负责组织入围中国通信服务广东公司合作方库工作。 第十三条 市场部负责对分公司、中心市场部提交的推荐合作项目属性判断进行监督管理和审核,参加合作项目联席会议。
第十四条 财务部负责对合作项目的保证金管理、结算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参加合作项目联席会议。
第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合作项目风险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参加合作项目联席会议。
第十六条 安全保卫部负责对合作项目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并参与施工合作框架协议审批。
第十七条 分公司、中心项目管理部
(一) 组织分公司合作评审小组进行合作方的入围初评、合作方等级评定复核、合作项目合作申请审核、竞价议价的结果审核、合作方月度考核审核,分公司合作评审小组成员包括分公司市场部、分公司项目管理部、分公司预算部的管理人员及风险管理人员;
(二) 对需要合作的项目推荐合作方; (三) 合作合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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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负责分公司总经办决策合作事项的材料准备,及“三重一大”合作事项的台账管理;
(五) 对合作信息进行归档。 第十八条 分公司市场部 (一) 提供推荐合作的依据;
(二) 组织对合作项目进行竞价议价。 第十九条 项目部
(一) 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管理,应把合作项目纳入正常的项目管理体系,并要求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全面管理。
(二) 协调与客户的关系、跟进工程进度、及时按公司规定更新项目信息。
(三) 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材料、设计文件、交工文件、竣工文件、验收、资源录入、项目结算等进行管理。
(四) 及时掌握合作方人力资源制度建设、薪酬发放和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要求合作方加强施工人员岗位培训认证体系建设,明确合作方与施工人员的合法劳动合同关系,做好合作方指导和监督工作,帮助合作方规范管理,避免风险。
第三章 合作方入围管理
第二十条 建立公司的“合作方资源库”,对合作方实行集中管理,分公司、中心必须在合作方资源库中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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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合作方应达到国家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资质标准,或者相关同类文件要求的资质标准。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原则上不得进入公司合作方资源库。
第二十二条 公司合格的合作方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符合国家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企业; (二) 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三) 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四)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配套的仓库; (五) 企业近年内未发生重大通信工程事故;
(六) 具备与承揽业务相应的资质、技术装备、施工设备及质量检测手段;
(七) 具有通信或系统集成及相关专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八) 具有完善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九) 近2年完成单项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通信服务项目不少于2项;
(十) 近2年内完成工程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 第二十三条 新合作方有意向与公司合作时,原则上应由与之合作的分公司推荐,申报时需填写《合作方入围评审表》和相关备案资料,并由合作方入围评审小组审查。
第二十四条 合作方提供的入围申请材料须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和“与原件相符”字样,须年审的材料必须提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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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年审证明,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 申请单位的工商税务登记(正副本复印件); (三) 申请单位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六) 《合作方人员登记表》;
(七) 申请单位近2年的业绩证明(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 (八) 参加合作项目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劳动合同、参保证明、身份证以及个人职称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均为复印件);
(九) 《合作方主要工具仪表统计表》以及设备、仪表的购买发票复印件;
(十) 申请单位的质量管理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制度;
(十一) 《合作方车辆统计表》以及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
(十二)合作方资金运转能力承诺; (十三)施工组织能力、技术力量描述;
(十四)公司办公场所证明资料(房地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五条 评审细则:
(一) 评审采取100分制。满足条件的得分,但该项得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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