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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办公厅“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XX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委牵头“简化投资审批流程,实施‘一窗式’并联审批和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弘利教育)
(一)关于简化投资审批流程,实施‘一窗式’并联审批工作。该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一是起草制定了《XX区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二是制定了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备案类)、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核准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建筑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线性工程)等4大类项目的并联审批流程图,将项目从立项审批到开工建设的全流程审批环节整合到了一张图上;三是聘请软件公司开发了“多规合一”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系统,目前已针对发改委、城建局等相关单位分批开展了系统操作业务培训,系统正在试运行。四是已设置多规合一并联审批综合收件窗口,制定了多规合一并联审批办事指南和申报材料接收凭证等标准化文书材
料。五是制定了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制度,由原来多部门串联式验收改为多部门集中一次性联合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办结,进一步优化了竣工验收流程,减少了验收环节,缩短了验收时限。
目前,我区多规合一并联审批工作正在试运行中,将原来项目审批各个环节的串联审批事项改为了同步并联审批,从而大大缩短了各审批环节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平均120天压缩至60天以内。如,社会资本投资的核准类建设项目,其从项目立项到开工建设,要经过项目核准——方案审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4个主要审批环节,这4个环节又有相应的前置审批事项。仅项目核准阶段涉及的前置审批事项就有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安全生产预评价等。在改革前,上述前置审批事项均需由项目单位在报发改委审批核准前完成,要完成上述事项,少则需1-2个月,多则3-4个月,改革后只保留了项目规划选址、项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批准)两项前置审批事项,其余审批事项均改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开工)前完成,期间可与项目审批(核准)、方案审查等环节同步办理、并联审批。现项目核准阶段最快可以在8个工作日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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