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煤炭集团公司“一通三防”实施细则
式中:
Q库—— 井下爆炸材料库需要风量,m3/min; V——井下爆炸材料库的体积,m3;
4——井下爆炸材料库内空气每小时更换次数。
但大型爆破材料库的供风量不应小于100 m3/min,中、小型爆破材料库不应小于60 m3/min。
②充电硐室需要风量
Q充=200qH2
式中:
Q充—— 充电硐室需要风量,m3/min;
qH2——充电硐室在充电时产生的氢气量,m3/min; 200——按其回风流中氢气浓度不大于0.5%的换算系数。 但充电硐室的供风量不应小于100 m3/min。 ③机电硐室需要风量
发热量大的机电硐室,应按照硐室中运行的机电设备发热量进行计算:
Q机=3600∑Wθ/(ρCP360△t)
式中:
Q机—— 机电硐室需要风量,m3/min;
∑W——机电硐室中运转的电动机(或变压器)总功率(按全年中最大值计算),kw;
θ——机电硐室发热系数,数值见表4; ρ——空气密度,一般取ρ=1.2kg/m3;
CP——空气的定压比热,一般可取CP=1.0006kJ/(kg2K); △t——机电硐室的进、回风流的温度差,K。
表4 机电硐室发热系数(θ)表 机电硐室名称 空气压缩机房 水泵房 变电所、绞车房 —21—
发热系数 0.20~0.23 0.01~0.03 0.02~0.04 机电硐室需要风量应根据不同硐室内设备的降温要求进行配风;采区小型机电硐室,按经验值确定需要风量或取60~80m3/min;选取硐室风量,应保证机电硐室温度不超过30℃,其它硐室温度不超过26℃。
(6)其它用风巷道的实际需要风量
其它用风巷道的需要风量,应根据瓦斯涌出量和风速分别进行计算,采用其最大值。
①按照瓦斯涌出量计算
Q其他=1333qch43KCH4
式中:
Q其他——其它用风巷道实际需要风量,m3/min; qch4——其它用风巷道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
KCH4——其它用风巷道瓦斯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取1.2~1.3; 133——其它用风巷道中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所换算的常数。 ②按风速进行验算
Q其他≥6030.15S
式中:
Q其他——其它用风巷道实际需要风量,m3/min; S——其它用风巷道净断面积,m2;
0.15——一般用风巷道允许的最低风速,m/s; (7)矿用防爆柴油机车需要风量的验算
Q柴油车=5.443N3P3k
式中:
Q柴油车——该地点矿用防爆柴油机车尾气排放稀释需要的风量,m3/min; N ——该地点矿用防爆柴油机车的台数,台; P——该地点矿用防爆柴油机车的功率,kw;
K——配风系数,该地点使用1台矿用防爆柴油机车运输时,K为1.0;该地点使用2台矿用防爆柴油机车运输时,K为0.75;该地点使用3台及以上矿用防爆柴油机车运输时,K为0.50;
5.44——每千瓦每分钟供给的最低风量,m3/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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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使用矿用防爆柴油机车时,应进行风量验算,排出的各种有害气体被巷道风量稀释后,其浓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
2.矿井通风能力计算
按照矿井总进风量与矿井各用风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包括按规定配备的备用工作面)计算出采掘工作面个数。
(1)单个采煤工作面年产量计算
A采i=330310-4 li3hi3ri3bi3ci
式中:
A采i——第i个采煤工作面年产量,104t/a; li ——第i个采煤工作面平均长度,m;
hi ——第i个采煤工作面煤层平均采高,放顶煤开采时为采放总厚度,m;
ri ——第i个采煤工作面的原煤视密度,t/m3; bi——第i个采煤工作面平均日推进度,m/d;
ci——第i个采煤工作面回采率,%,按矿井设计规范和实际回采率选取小值;
330——全年生产天数,d。 (2)单个掘进工作面年产量计算
A掘i=330310-4 Si3ri3bi
式中:
A掘i——第i个掘进工作面年产量,104t/a; Si——第i个掘进工作面纯煤面积,m2; ri ——第i个掘进工作面的原煤视密度,t/m3; bi——第i个掘进工作面平均日推进度,m/d; 330——全年生产天数,d。 (3)矿井通风能力计算
A=∑A采i +∑A掘i
式中:
A——矿井通风能力,104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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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采i——第i个采煤工作面年产量,104t/a; A掘i——第i个掘进工作面年产量,104t/a; (四)矿井通风能力验证
1.矿井主要通风机性能验证。按照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实际特性曲线对通风能力进行验证,主要通风机实际运行工况点应处于安全、稳定、可靠、合理的范围内。
2.通风网络能力验证。利用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的结果对矿井通风网络进行验证,验证通风阻力是否与主要通风机性能相匹配,能否满足安全生产实际需要。
3.用风地点有效风量验证。采用矿井有效风量验证用风地点的供风能力,核查矿井内各用风地点的有效风量是否满足需要风量,井巷中风流速度、温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稀释瓦斯能力验证。利用瓦斯鉴定结果以及矿井瓦斯安全监测仪器仪表检测的结果,验证矿井通风稀释排放瓦斯的能力,各地点瓦斯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五)矿井通风能力确定
按照以上方法所计算的通风能力为矿井初步通风能力,凡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以及有下列情况的,应从矿井通风能力中扣除相应部分的产量,扣除后的通风能力为最终矿井核定通风能力。
1.通风系统不合理、瓦斯超限的区域,应从矿井通风能力中扣除此区域的产量。
2.高瓦斯矿井没有专用回风巷的采区,没有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没有独立完整通风系统的采区,应从矿井通风能力中扣除此采区的产量。
3.供风量不足的采掘工作面,核定时应减少此采掘工作面,使其他用风地点满足要求,计算时应从矿井通风能力中扣除此采掘工作面的产量。
4.存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的用风地点,应从矿井通风能力中扣除相应采掘工作面的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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