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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产业集群中技术创新扩散的问题与启示
摘要:文章介绍了珠三角产业集群形成与特点,分析了其面临的技术新挑战与问题,最后得出启示,以期给相关政策决策者提供一些借鉴。
珠三角位于广东省腹地,独特的区位优势与政策优势使其成为我国产业集群最集中的地区之一。以此为背景研究技术创新扩散更具代表性和现实性。
一、珠三角产业集群中技术创新扩散的现状分析
本文在技术创新扩散概念中依据“政府干预在扩散机制中作用的强弱”将扩散划分为三类:政府介入引导型、混合型和完全市场主导型。由于珠江三角洲的市场经济体制比较成熟,主要存在的是政府扶持型和市场主导型的产业集群模式。计划型产业集群模式极少,不作为我们的研究对象。另外,珠江三角洲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政策的特殊性,形成了一种以“三来一补”为代表的外向型产业集群。为此,我们参照上面的分类标准,将珠江三角洲的产业集群模式再细分为政府强势介入型、混合型和完全市场主导型三种。
由于在政府干预程度、市场完善程度、集群内的竞争情况和产业特点上有所不同以及推动产业集群内技术扩散的技术进步资源和技术需求强度两个因素也不相同,有必要从这三种扩散作分类研究,以分析其不同的技术扩散机制,不同的发挥作用途径。
第一,从地理分布为技术扩散提供的基础看。政府强势介入引导型的技术创新扩散基本都发生在大城市,靠近高校和科研机构等技术进步的来源,企业对高新技术的需求强烈,又有政府的干预和引导,因此,技术扩散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频繁发生。但技术对于高新企业来说至关重要,所以企业严格进行技术保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横向竞争企业之间的技术扩散较难发生。而完全市场主导型的技术创新扩散由于企业的生产技术和外观设计较容易被模仿,他们进行技术保密的意识不强或者成本过高,所以技术扩散主要由市场调节,扩散速度非常快。混合型的技术创新扩散同样主要依靠市场调节,技术扩散速度较快,政府的干预更多地体现在其他政策方面,对技术扩散的干预较少。
第二,从技术创新扩散过程中企业之间的分工和合作关系看。政府强势介入引导型技术创新扩散过程中的企业分工细致,企业之间的纵向合作的机会较多,因此用户、供应商和生产者之间创新合作容易出现。而完全市场主导型的产业多是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缺乏纵向的专业化分工,由分工和合作导致的技术创新和扩散较少发生。另外出口导向的混合型技术创新扩散,产品多是按照国外的技术生产,大量出口,因此基于这个因素的技术扩散也较少发生。
第三,从产业内的人才流动情况看。政府强势介入引导型技术创新扩散内企业文化接近,技术人才的流动非常频繁,即使有技术保密协议,也难以完全阻止技术随着人才流动在产业集群内的扩散。而完全市场主导型和混合型的技术创新扩散内人才的流动不频繁,由人才流动带动的技术扩散较少发生。
第四,从技术创新扩散对减少应用新技术风险的作用看。政府强势介入引导型企业所采用的技术较为先进,基本都是经过高校、科研机构或者企业自己的研发部门开发出来的,先采用的企业确立了新技术的标
准,但也要冒失败的风险,随着技术扩散的发生,新技术标准得到集群内企业的认可和巩固,从而能够减少应用新技术的风险。在完全市场主导型技术创新扩散过程中,新技术更多是制造的工艺和外观设计的创新,通过模仿等方式进行快速的技术扩散,能够使新工艺和设计成为潮流和趋势,从而减少应用新技术的风险。对于混合型的技术创新扩散则是两者兼而有之,由于面对国际市场,企业面临的风险更大,所以这种减少应用新技术的不确定性机制对于混合型企业来说显得更为重要。
第五,从技术创新扩散内技术的二次创新看。技术的二次创新在政府强势介入引导型的技术创新扩散中同样更容易发生,政府的干预、细致的分工和上下流企业有效的反馈是二次创新更容易发生的原因。另外,政府强势介入引导型的技术创新扩散的技术创新多是技术含量较高的,技术本身比一般的工艺改进之类的创新更具有二次创新的可能。而完全市场主导型的技术创新扩散,由于其技术本身的属性,以及企业之间激烈的竞争,二次创新较少,更多的只是模仿和改良。
第六,从专业市场配套方面看。政府强势介入引导型技术创新扩散在专业市场配套上没有优势,因为其市场化程度不高,产品以技术密集型为主,很多是中间产品,专业化程度很高,一般并没有在产业集群内形成专业市场与之配套。而完全市场主导型的技术创新扩散在发展的过程中一般都会有专业市场与之配套,专业市场既是产品流通的场所,也是信息汇集的地方,对技术扩散有很重要的作用。另外,专业市场的存在使得外观设计和工艺进步很容易被模仿,很多企业并不愿意在市场上展示自己最新的产品,而只是把市场作为一个窗口,这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专业市场对技术扩散的作用。混合型的技术创新扩散介于两者之间,往往有产品集散地配套,但这些市场的主要作用是产品周转的场所,并没有起到多少展示的作用,因此对技术扩散的作用有限。
第七,从产业集群对技术扩散的负面影响看。由于政府的干预使得竞争更加有序,专业市场的欠缺,二次创新容易发生,以及产品的高科技属性,使得政府强势介入引导型的技术创新扩散引发技术同质性和恶性竞争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因此,对政府强势介入引导型技术创新扩散来说,这种负面影响是较小的。受技术同质性和恶性竞争影响最大的当数完全市场主导型的技术创新扩散,由于政府对集群的干预很少,小企业制度不完善,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劳动密集型产品本身的特性和专业市场的存在,使得技术在产业集群内的扩散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而混合型的技术创新扩散中的企业多采用国外的成熟技术进行生产,技术本身的同质性就高,但是由于企业多是出口导向,因此就避免了在国内恶性竞争的局面,从而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技术扩散带来的负面影响。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三种集群模式对扩散均存在正负效应。政府强势介入引导型技术创新扩散无论是在企业分工、人才流动还是风险防范等方面都有独特优势,尤其是在规避扩散的经济负效应上比其他两种扩散模式更为有效,不过在专业市场配套方面,政府强势介入引导型技术创新扩散由于疏离市场而表现稍有逊色。因此选择政府强势介入引导型技术创新扩散模式更有利于短期内迅速提高集群的技术创新水平,实现集群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那么这三种扩散模式有没有共同的通病?
二、珠三角产业集群中技术创新扩散存在的问题
第一,扩散的环境亟需优化。在扩散发生过程中,公共及准公共产品问题——如共性技术与准公共产品供给缺乏,提供设计、信息、营销、咨询等服务的专业化中介公司发展动力不足;集群同业公会、协会虽然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远远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这些都阻滞了扩散的效率,约束了产业集群的发展,引起了经济负效应。另外,扩散需要与大学科研机构以及大企业的参与,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扩散主体的自主创新动力不足。本文在扩散的经济正效应中提到,企业进行创新要有三种力量驱
使:内部动力、外部压力、创新能力,而内部动力是主要的。由于历史原因,珠三角产业集群经济大多集中于一般性竞争行业,产业进入门槛较低。构成集群的大多数中小企业资本规模小,它们靠中低档产品的标准装配线和传统工艺来组织生产,在产品开发的后期阶段漫游,属于生产技术上的后进者(Hobday,1995),这些传统产业内的中小企业的模仿动机远远超过了其创新动机,内部动力严重不足。由于创新投资的风险较大和创新产品的外部效应较强,所以中小企业更愿意成为“免费搭车者”,而不愿自己投资,这使得其创新会陷入纳什定义的“囚徒困境”,产生“柠檬市场”。这种情况在短缺经济时代尚可应付得来,但随着整个宏观经济由卖方经济转向买方经济,它会使集群内产业结构趋同性的弊端日益显露。企业的依赖思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家眼界、能力和知识的提升,因此,培养高素质的企业家和地方政府领导人也是增强其自主创新动力的一个方面。
三、珠三角产业集群中技术创新扩散给予的启示
造成集群内企业创新动力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模仿技术创新的成本低廉,耗时短,原创企业的产品和模仿企业的产品几乎同时进入市场,这使得原创企业的技术创新利益十分有限,创新激励大大降低,从而导致企业创新原动力不足,集群内产品同构、技术档次低等问题,最终后果就是集群区域内产品市场出现过度竞争、“柠檬市场”、“技术锁定”。因此,增加产业集群区域内企业技术创新激励的关键在于加大专利制度的执行力度,杜绝其他企业侵犯(抄袭)原创企业技术创新的现象,禁止各种非法降低模仿创新成本的事件发生;造成扩散环境欠佳的原因主要在于政府介入的力度不够,主动性不强,这使得集群“外部不经济”、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大,政府作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有权利也有义务维护公共产品的良性运转,为产业集群的良性运转提供一个良好的氛围,具体有以下五点启示:
第一,加大产业集群区域内,特别是传统产业中小企业集群区域内知识产权制度的执法力度。集群区域内的各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联络与协调,建立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为核心,工商、技术监督、经贸等部门为基础,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网络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有利于技术创新扩散的良好环境。在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下,健全、完善和加强集群区域内对技术创新和专利的各项保护措施,坚决查处和制裁各种侵权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杜绝侵犯原创企业技术创新现象的发生。
第二,集群区域内技术创新原创企业要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企业内部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一个纵向沟通、横向畅通的技术创新保护网络。从而有效防范技术锁定,建立集群内企业的信任机制,使技术创新扩散在产权保护制度下良性发展。
第三,在产业集群区域,特别是传统产业中小企业集群区域内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的协调作用。在现有的法律和行政制度下,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在某些方面可以及时弥补市场监管力量的不足,充分发挥其行业知识丰富的特点,有效防范“拥挤效应”的发生,使外部不经济所产生的边际成本(拥护成本)正好等于由于新成员分担运转成本所带来的边际节约这点上。
第四,积极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政府在产业集群的成长中不仅要提供硬环境,更要营造有利于集群成长的软环境。大力倡导和推动诚信机制的建立,并发挥其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监督处罚作用,打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完善市场秩序,帮助集群中的企业加强与区域外的大学及研究机构的合作和联系,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成立自己的研究部门,同时当地政府应该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为渴望创新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政府介入的力度加强了,集群的“外部不经济”效应就会相应降低,从而构筑一个良好的技术创新扩散环境。
第五,政府通过行政管理方式和集群内的行业自律组织鼓励和指导当地企业采取产品差异化竞争策略,有效防范风险的发生。通过前文现状分析,政府强势介入集群模式在规避扩散的经济负效应如防止“拥挤效应”的发生,控制扩散速度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因此需要政府介入引导企业进行个性化和差异化的产品生产。企业可以根据消费需求的这一趋势,针对特定层次的需求进行差异化技术创新,生产符合自身市场定位的差异化优势产品,拉大与同行同质化产品的距离和档次,开拓差异化的经营领域,同时在行业组织的指导下了解市场信息,有计划、有目的地针对市场进行生产开发,使技术创新扩散稳健地在集群内推进,从而形成产业集群有利技术创新扩散,技术创新扩散有利产业集群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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