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青岛市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监理
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及注册证书原件押证。
(二)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无效: 1、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人未提供总监注册证书和《青岛市监理人员执业手册》原件或提供的证书原件与资格预审时不同且未在开标前申请变更的;
3、投标报名项目总监或按规定要求变更项目总监未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按时参加开标会的;
4、提供的电子标书没有内容的;
5、电子投标光盘背面未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章的;
6、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制作,无法被电子评标系统读取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处未盖法人印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委托书的;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并且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变更的;
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 (三)报价
1、工程监理企业在投标时,按照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报价乘以(1+浮动幅度值)为最终报价,该报价应符合照国家标准规定,该报价作为最终报价,不得另行报价,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招标人应据实填报工程概算投资额(见附件2),严禁漏报、瞒报。工程概算投资额及其它相关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重要内容,必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招投标依据。
3、同一工程包含不同工程复杂程度等级时,按复杂程度高的系数套用。
4、施工监理服务费施行\专用银行结算账户\制度。施工监理服务费的缴纳、支取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规程建设监理行业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2010?3号)文件要求。
5、投标单位报价需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明细表(附件3)填报。
(四)标书中如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的内容,招标人不予接受。 (五)投标截止时间后标书再更改无效。
(六)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元,缴纳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投标保证金需按以下帐号缴纳:
开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支票、电汇方式提交。交付时间以保证金到帐时
间为准。投标企业需将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转帐支票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部分中,开标时还应当携带原件进行现场核查。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采用电汇方式并提前1-2天缴纳,并在用途中注明 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
(七)电子版投标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八)未中标单位在开标后退回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 天内返还全部押金。
(九)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不超过两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单位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单位,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定标后,招标单位于 日内签发中标通知书,报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十)中标通知书对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办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单位于 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包含在施工监理服务费中,应单独列支。招标代理费计取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鲁价费发【2003】64号文件以及相关法规、文件等。
八、评标办法:青建管字[2008]8号《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详见后附表。
九、合同主要条款
(一)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
1、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及建设监理的法律、政策、规范及标准;
2、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及其它有关文件; 3、监理合同及业主认可的其它监理工作文件; 4、正式的设计文件、图纸及说明;
5、依法成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二)工期
招标工期:按国家规定的工期定额执行。 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1、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中标单位不得因为开工日期的变更而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2、中标单位可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另报施工工期,但不得比招标工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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