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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一)
一、自学范围:走进法律—“我们身边的规则” 二、自学目标:
1、了解身边的行为规则,知道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2、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 三、自学重难点:
了解规则的重要性,懂得什么是法律及法律的特殊性 四、自学过程:
自主学习我们身边的规则一目内容(教材85——88页) 1、阅读(教材第85页)第七课的引言
分析:这两个案例中的主人为什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呢?这给我们什么启示? 2、材料分析:
撑杆跳比赛刚刚设立时,有一次国际比赛,一位日本运动员拿着长杆,跑到横杆前,突然将长杆插在地上,并两手抓住杆子爬了上去,到了横杆高度时跳了过去,全场都一下子目瞪口呆,因为在当时的撑杆跳比赛规则中,没有规定是否允许爬杆,只是说用杆。
想一想:这样的比赛成绩算还是不算?
3、阅读教材第86页的“交通秩序对比插图”并思考: ①同样是十字路口为什么出现不一样的现象? ②交通规则起了什么作用? ③这幅图说明了什么?
4、归纳:什么是社会生活中的规矩?社会生活为什么必须要有规矩呢?
5、在社会生活中,调节我们行为的规矩、规则有很多种,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类型,即:(默写填空)
①道德是 ②纪律规章是 ③法律是 6、阅读教材第87页的三幅图,思考:各图说明了什么问题?
7、从三幅图中可以看出法律的三个显著特征是 8、练习:填写课本88页中的表格
五、拓展:
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我们身边的规则无处不在,设想假如没有这些规则,我们的生活会怎样?
六、构建知网:
1 走近法律——我们身边的规则 2 3
1
学 效 检 测
一、判断题
1、“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古训说明社会生活要有共同的准则。( ) 2、青少年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即使犯罪也不受处罚。 ( ) 3、我们应自觉树立法律意识,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 ) 4、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 ( ) 5、道德水平高,法制观念强,行为上就不会做违法犯罪的事。 ( )
二、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请将其序号填入题后的括号内。
1.社会是由人集合而成的,所以( ) A.人们活动的动机、目的往往相同
B.人们有自由行动的目的,有秩序最好,没有秩序也没有什么关系 C.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 D.社会生活中的规矩,就是法律
2.董必武指出:“有了法律,没有处罚机关保证执行,是不可设想的。”这说明
( )
A.法律制定是为了惩罚违法犯罪分子 B.法律靠人们自觉遵守完全是不可能的 C.法律必须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法律实施靠社会舆论作保证 3.下面关于法律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
A.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B.法律靠大家自觉遵守,不具有强制性
C.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近年来,我国检察机关的违法案件中,被绳之以法的有普通百姓、领导干部、社 会名人等,这一事实主要说明了发律的特征之一是( )
A.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B.法律有国家制定或认可
C.法律依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D.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二、简答
法律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
三、材料分析
1、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食品安全法》体现了法律的哪个特征?
2、2003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2986件,其中有537名县处级以上的官员因腐败而被判刑。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潘广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田凤歧、河北省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和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等13名省部级官员因腐败而受到包括死缓、无期徒刑和12至15年监禁等刑罚的严惩。
运用法律知识回答:以上材料体现了法律的哪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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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二)
自学范围:走进法律——生活离不开法律
自学目标:1、引引导学生了解法律的规范作用和对人们的保护作用。
2、让学生从行动上学法、用法、爱法、护法。 自学过程:
自主学习88—90页“生活离不开法律”一目内容
(一) 阅读教材第88页“小郑的烦恼”,思考回答下列问题: 1、你在生活中碰到过类似的事情吗?你会怎么办? 2、假如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会是怎样的? 3、现代社会生活能不能没有法律?为什么?
讨论归纳:法律对人们的行为具有什么作用?
(二) 阅读课本第89页“法律伴随我们的一生”,找一找: 我们从出生到死亡涉及的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三)阅读课本89页漫画。思考回答下列问题: 1、你你或你的家人有过类似的经历吗?
2、如果没有这相关的法律规定,情况将会怎样? 归纳:法律对人们还具有什么作用?
构建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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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三)
自学范围:法不可违(91—96) 自学目标
知识目标:(1)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其类别 (2)刑法的含义 (3)犯罪的特征
(4)我国刑罚的种类
3
能力目标:(1)能结合违法犯罪的有关案例,正确判断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行为。
(2)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 (3)初步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 (2)感受法律的尊严,做知法守法爱法的人。 (3)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 学习重点:使学生能够认清合法与非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 学习难点: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三者的区别。 学习方式:自主学习,主动探究 自学过程
(一)自主学习谁都不能违法(91—93)页一目内容 活动一:请同学们阅读课本P91事例。 思考:一个好学生为什么会丢了大面子? 这样的事可以避免吗? 活动二:请同学们阅读91—92页事例
思考:三个情境中的主人公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什么危害,其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行为人自己落得了什么结果? 归纳:违法行为的含义及种类:
活动三:理一理
结合教材92页中三个情境来完成教材第93页的表格 (二)、自主学习犯罪必受惩罚(94—96)页一目内容 说说:什么是犯罪呢?
活动四:今日说法
请同学们看材料来分析犯罪的特征。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正平,32岁,初中文化,系南京市浦口区乌江镇商业村人,1992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为琐事与汤山镇“正武”面食店业主陈宗武发生矛盾。陈正平见陈宗武面食店生意兴隆,遂怀恨在心,意图报复。 2002年9月13日晚11时许,陈正平潜入“正武”面食店,将所携带剧毒鼠药“毒鼠强”投放到该店食品原料内,造成300多人因食用有毒食品而中毒,案发至今已死亡42人。
9月3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陈正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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