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危急值报告制度
鹰潭市人民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项目报告和报告界限值设的是在广泛征求临床科室意见基础上,进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而成的。医技科室要经常与临床沟通,倾听临床对“危急值”质量管理的意见,修改和制定更适合临床的危急值报告项目和报告结果值。
2、检验科检查出的结果为危急值时,检验师因立即检查室内质控是否在空,确认操作正确,仪器运转无误,标本采集符合要求后立即电话报告临床科室检验结果,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中详细记录,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科别、住院号、床号、检查项目及结果、是否复合、报告人、报告时间、接收人、备注等项目。
3、医学影像科、超声科、病理科、心电图室、内镜室等医技科室检查出的危急结果、在确认操作、仪器设备运转正常、必要时上级医师或临床科主任复核后,立即电话报告临床科室,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中详细记录,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科别、住院号、床号、检查项目及结果、是否复合、报告人、报告时间、接收人、备注等项目。
4、医技科室的危急值报告电话应直接打患者所在病区的固定号码;门、急诊患者危急值报告电话应通知经治医师。经治医师接电话后要复数一遍危急值,进行核对后,认真记录在《危急值接收登记本》上并及时处理;门诊医师非上班时间接到危急值,需上报门诊主任,由门诊主任协调处理。病区护士在接获“危急值”电话时,除按要求记录汇报时间、汇报医师姓名,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结合
该患者的病情,对“危急值”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必要时汇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采取进一步治疗、抢救措施,如药物、手术、会诊、转诊或转院等,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报告结果、分析、处理情况、处理时间(精确到时与分)。如果临床对该“危急值”有疑问或怀疑标本采集有问题,应立即与检验科联系或重新采集标本复查。
(一)各科室“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 先略
(二)出现危急值的处理
1.当出现上述危急值,检查(验)者首先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运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情况下,对原始标本进行复查,结果相符并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
2、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应和检查科室报告人员重复确认无误后,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接收记本》上做好记录,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
3、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合,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查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30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记录,同时及时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