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一期总包招标文件(意见改稿) - 图文
(6)评标会议结束。
七 授 予 合 同
27. 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授标及废除授标
28.1 招标人将把施工合同授予经确定的中标人。
28.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除授标:
28.2.1 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28.2.2 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
28.2.3 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28.2.4 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28.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28.2.6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8.3 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8项规定的方式处理。
28.4 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至少将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28.4.1 将被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28.4.2 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29. 签订合同
29.1 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文件的受权代表)共同签订施工合同。
29.2 招标人和中标人若无法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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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附 件
(一)投标人应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式样 附件2.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附件3. “投标承诺书”格式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 附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6. “报价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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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分类:【 】资格函件【 】经济标书【 】商务技术标书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投标人联系人: 电话: 文件开封时: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说 明 1.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必须用永久性笔迹详细填写或打印; 2. 本封面复印或打印有效; 3. 在确定的‘资格函件’或 ‘经济标书’前打 ‘√’; 4. 投标文件密封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 23 页 共 37 页
附件2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 □副本
投标文件
【资格函件/商务技术标书】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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