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自考真题:幼儿园教师道德与法律修养2008.4
38.由于法律没有赋予16岁以下未成年人劳动的权利,并且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因此,儿童没有经济权利。( )
39.我国教育法的最高法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五、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40.简述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构成。
41.简述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
42.简述教育立法在建立和维护秩序中的作用的主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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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简述相对于儿童的基本权利,其特殊权利的内容。
六、综合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4.仔细阅读下面的案例,然后作出责任认定和解决方法。
某小学二年级在学校的倡导和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成立了一个“学雷锋小组”,共有成员16人,均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星期天,该小组自行组织全体成员到一“五保户”家做好事。在搞卫生中,女学生赵晓娟在擦洗房间的玻璃时,失足从椅子上摔下来,造成左脚骨折。事发后,赵晓娟的价值要求学校进行经济赔偿,即提出学校赔付医疗费。而校方则认为,此事没有事先告知学校及班主任,不属学校或班主任安排的活动事项,学校不负责任。
45.结合自身教学体会,论述幼儿教师劳动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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