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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府办发〔2010〕246号
梁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梁平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
流程(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梁平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流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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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流程
第一部分
梁平县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操作流程(试行)
为规范进入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和《梁平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前期工作流程
(一)办理项目立项(可研)批复 1.承办部门:县发改委 2.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
3.须提交资料:立项时招标人提交项目立项申请(含工程招标方案说明)、项目建议书、项目来源依据或决策依据、项目资金来源凭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项目招标申报表》。需审批项目可研的,提交项目立项文件、有资质机构编制的可研报告,规划、国土、环评批复,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及《项目招标申报表》等相关资料。
(二)办理工程规划许可 1.承办部门:县规划局 2.工作时限:20个工作日
3.须提交资料:书面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彩色渲染图和建筑模型、修建性详细规划、相关部门所需资料。
(三)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备案 1.承办部门:梁平县城乡建委 2.工作时限:3个工作日
3.须提交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登记表1份(原件)、(施工图审查报告综合篇)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一份、(施工图审查报告节能审查专篇)审查合格书一份、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含全套施工图电子文件)一份。
(四)财政投资评审批复 1.承办部门:县财政局
2.工作时限:7-15个工作日
3.须提交资料: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文件、发改委立项批复、国土用地批准书、防雷审核意见、消防审核意见、环评批准书、已审查合格工程施工图文本及审查报告(纸质件及电子版)、已审查合格地勘报告及审查报告(纸质件及电子版)、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规范预算书(盖送审单位合口章)(纸质件及电子版)、规划工程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招标核准批复、招标文件(纸质件及电子版)等。
(五)核准招标内容 1.承办部门:县发改委 2.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
3.须提交资料:招标人提交有权单位对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项目立项批复、财政投资评审批复等相关资料。
县发改委核准招标内容时,须明确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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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报建(或招标申请) 1.承办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2.工作时限:即时办理
3.须提交资料:招标人提交立项文件、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意见书、资金来源证明等相关资料
二、委托交易流程
(一)交易中心受理登记 1.承办部门:县交易中心 2.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3.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
招标人将招标相关事宜委托县交易中心代办。招标人在计划开工前不少于40个工作日将招标内容核准文件、财政投资评审批复报县交易中心,填写《交易代办委托书》、《交易登记表》。县交易中心收件并统一编号。
(二)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 1.承办部门:招标人
2.工作时限:5—12个工作日 3.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
招标人在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随即抽取代理机构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由县公管办组织招标人、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审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会审,招标人将经会审的招标文件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取消报名制,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及文件发布
1.承办部门:县交易中心、县发改委和行业主管部门 2.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3.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
招标人将会审后的招标公告送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县交易中心同步在《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及施工图,实行网上质疑答疑。需要补遗文件的,招标人须报原备案单位审查后由县交易中心上传至《梁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最高限价确定及发布 1.承办部门:招标人
2.工作时限: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 3.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
国有投资项目坚持采取最高限价招标。最高限价由县公管办组织招标人、县监察局、县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和审计等部门根据财政投资评审批复结果合理确定,不得高于财政投资评审价。最高限价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送县交易中心在规定网站即时发布。
(五)专家抽取
1.承办部门:县交易中心 2.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3.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
评标专家实行封闭随机抽取,语音及短信通知。原则上200万以下工程,招标人于投标截止前一小时直接在县级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200万以上工程,招标人于投标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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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前二十四小时内在重庆市发改委综合评标专家库或市级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专家时,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审计局、县公管办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派员现场监督。
(六)开标
1.承办部门:县交易中心
2.服务时限: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3.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
开标会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开始,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县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投标人参加,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审计局、县公管办和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开标前一个半小时内,投标人在指定窗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文本费,递交招标文件规定的要件后进入开标室。若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组织重新招标。
(七)评标、定标
1.承办部门:县交易中心
2.服务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3.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
评标专家按通知要求准时到达评标室签到,监督部门核验身份,通讯工具交交易中心人员统一保管。成立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实行封闭评标。评标专家独立评标,推选中标候选人。
(八)中标候选人公示 1.承办部门:县交易中心 2.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3.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
县交易中心根据专家评选结果,填写中标候选人公示表,由招标人核实后,送县公管办审签,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公示3日。
(九)出具交易鉴证 1.承办部门:县交易中心 2.服务时限:即时办理 3.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
公示期满后且无异议,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向县交易中心缴纳相关费用,并办理交易鉴证证明。各相关部门依据交易鉴证证明办理中标及后续相关手续。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的,由县公管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门调查组,集体形成处理意见,由被投诉举报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处理意见。
(十)合同签订及备案 1.承办部门:招标人 2.服务时限:5个工作日 3.操作规程及工作要求: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签订的正式合同送行业主管部门、县公管办备案。
(十一)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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