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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邵武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为建立和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准确了解、公正评价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现结合员工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司绩效考核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公司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良洪
副组长:朱菊红、傅敏飞、池永庄
成 员:范庆华、张章平、郝闽秋、朱伟民、陈增勇、罗理明、郑敦华、危绍福、张瑞锋、潘剑峰、郭 斌、田尔高、吴朝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主任由郑敦华兼任,成员为综合办科员,综合办负责做好公司绩效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 (三)坚持以岗位职责为依据。 (四)坚持持续改进。
三 考核用途 1.薪酬分配; 2.职务、岗位调整; 3.评先评优
四、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岗的中层及以下的后勤管理人员(含工
勤人员)。
第二章 考核内容、权重、方式
一、考核内容所占分值比例: (一)本单位各科室负责人 1、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40% 2、工作效率×20%
3、管理创新和制度建设×20% 4、队伍建设×20%
(二)一般后勤管理人员(含工勤人员)。
1、工作业绩:岗位任务完成情况×50%+工作效率×10% 2、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10%+协作性×10%
3、职业素质:职业道德×10%+专业技能、知识×10% (三)设置“单项否决”指标:对特别重要,直接影响团队整体工作效能的指标,设立为“单项否决”指标。如该项工作没有完成,该指标对应的项目得分为“0”。单个考核年度内,2次“单项否决”指标不得分的,当年考核等次定为“基本称职”,3次及以上的,定为不称职。
(四)设置“关键绩效指标”加分项目:对绩效指标完成突出的,给予相应的加分。
二、考核指标体系
1、科室负责人月绩效考核得分=∑N领导绩效考核分/N 科室负责人季度绩效评价得分=∑本季度科室负责人月绩效考核得分/3+关键绩效指标加分
科室负责人年绩效评价分=∑季度科室负责人绩效考核得分/4+关键绩效指标加分
2、员工月绩效考核得分=∑部门长绩效考核得分/N 员工季度绩效考核得分=∑本季度员工绩效考核分/3+关键
绩效指标加分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季度员工绩效考核分/4+关键绩效指标加分
3、说明:考虑到考核结果公平性,对一般员工年考核分按照以下方法折算后,按照比例进行评判等级:
1.首先计算各部门一般员工考评总分的均值:Q=∑一般员工得分/一般员工总数
2.将各部门考评分数均值进行排序,以最低部门平均值Q1为基数,计算考核折算系数:K=Q/Q1
3.平均分数最低的部门各员工分数不变,将其他部门一般员工分数除以考核折算系数K,得出最终折算分数:M=部门各员工得分/考核折算系数K。
示例:如一般员工平均得分为81分,平均分数最低部门为75分。那么K=84/70=1.2。A部门员工得分为84分,折算分数为70分。
第三章 考核周期、程序、结果运用与反馈 (一) 考核周期
每月考核一次。每月最后一天由本人对照考评表,认真填写自评分,交部门长考核。部门长考核后,于次月5日前汇总到公司综合办。
月度考核的结果作为季度考核的基础数据。考评表于次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汇总上报。
季度考核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数据。考评表与次年1月20日前汇总上报。
(二)考核程序
1、综合办负责组织测评。
2、综合办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效益奖金挂钩。 (四)季度服务明星评选: 1、服务明星评选:由考核领导小组在季度绩效考核得分排名在前15%的人员中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公司科室负责人不超过2人,其季度奖励800元,科员不超过6人,其季度奖励500元,并评为季度“季度服务明星“,公司制作“季度服务明星“锦旗,在该员工科室上墙。
2、掉链子员工评选:连续3个季度考评分数排在最后三名的员工,被评为“掉链子员工“,公司将通报批评,并给予处罚1000元。
(五)考核档次和年度系数确定:
1、优秀:由考核领导小组在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排名在前15%的人员中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公司科室负责人不超过2人,其年度新效益系数为《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中效益系数的110%。
2、优良: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排名在15%及以上(未被评为优秀)的其他人员,其新效益系数为《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中效益系数的105%。
3、称职: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在16%-80%之间的人员,或者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一般员工按折算分数计算)达到70分以上的,其新效益系数为《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中效益系数的100%。
4、基本称职: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在81%-95%之间的人员,或者考核得分(一般员工按折算分数计算)在60-69分之间,评定为“基本称职“其新效益系数为《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中效益系数的95%。
5、不称职: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在排名最后5%的人员,且得分在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称职“,其新效益系数为《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中效益系数的50%。 (二)考核结果与岗位调整挂钩
在考核中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档次的,或者存在“单项”否决指标失分的,经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各方面情况确认,可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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