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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演进与发展逻辑
作者:杨国平
来源:《商业时代》2013年第28期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产业经历了从原来的限制发展到允许发展、推动发展和大力发展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政策取向都有不同特点。了解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发展逻辑,对全面认识现阶段的产业政策,促进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十分必要。 关键词:文化产业 政策取向 发展逻辑
文化产业作为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在不少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主要的支柱产业。而我国的文化产业起步较晚,从提出到上升为国家战略,再到被确立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经过了艰辛的探索。任何一种新兴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引导扶持。对我国不同时期的文化产业政策进行逻辑梳理,可以看出我国文化产业的成长过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国家决策层文化观念的不断变化,我国文化产业政策选择大致经历了从限制发展→允许发展→推动发展→大力发展几个阶段。 思想解放、允许发展(1978-1988年)
改革开放以前,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国家过分强调文化的政治教育功能,提出“文艺为政治服务”,几乎完全抹杀其蕴含的经济属性,加上经济落后,文化消费成为“奢侈品”。当时的文化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指令进行文化演出和服务,经费由国家拨款,不可能搞营利性活动。文化从属于政治,而相关的文化产业政策也无从谈起。
改革开放初期,人们的思想逐渐从禁锢中解放出来,国家对文化政策进行积极调整。1979年,邓小平提出“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国家关于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政策开始转向,中国文化事业出现了复苏和空前繁荣。
20世纪8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拉开大幕,体制内一些文化事业单位迫于生存,展开了生产自救,他们利用其文化资源举办主业以外的各种经营活动,获取收益,缓解经费不足状况,提高职工福利待遇。但这种“以文补文”活动一开始并不被允许,被指责为“不务正业”、“一切向钱看”。直到1987年2月2日,文化部、财政部、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文计字[1987]第94号),才承认了文化事业单位开展的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与此同时,各种形式的以营利为宗旨的广告公司、文化设备生产企业、文化娱乐团体不断出现,许多问题暴露出来。1980年2月召开的全国文化局长会议认为:“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和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很多,严重地影响了表演艺术的发展和提高,需要进行合理的改革。”会议明确提出:“坚决地有步骤地改革文化事业体制,改革经营管理制度”。为加强管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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