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第三批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的荣誉计分方案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2010年选拔第三批 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的荣誉计分办法
根据《2009年山东省优秀教师评选计分办法》、《2010年山东省特级教师推荐工作实施方案》、《2008年关于选拔推荐第二批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荣誉计分办法》和市《关于选拔推荐第三批教育系统人
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泰山学院附属中学2010年选拔第三批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的荣誉计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 综合荣誉:(按获得最高荣誉计分,不累计。) 1. 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计8分
2. 省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计7分 3. 泰山功勋教师计6分
4. 泰山名师、市优秀教师、市师德标兵、市职业道德先进个人计5分。 5. 泰山教坛英才计4分
6. 泰山教学新星、市直(县级)优秀教师、市直职业道德先进个人、市直师德标兵计3分
7. 校优秀教师、校优秀班主任计2分
二、 教学业务荣誉:(各项取最高荣誉累加) (一)教学综合荣誉
1、省教学能手、省学科带头人、省教育教学先进个人计4分 2、市教学能手、市学科带头人、市教育教学先进个人计3分 3、市直(县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先进个人计2分 (二)课类荣誉
1、国家级优质课、创新课类一、二、三等奖按4、3、2计分 2、省级优质课、创新课类一、二、三等奖按3、2、1计分 3、市级优质课、创新课类一、二等奖按2、1计分
录像课折半计分,省、市公开课分别按1、0.5计分。 (三)教科研荣誉
1、省级教科研或教学成果类一、二等奖按2、1计分, 2、市级教科研或教学成果类一、二等奖按1、0.5计分
三、核心期刊或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著作:全国2分;省1分;市0.5分(可累加)。
以上各项荣誉及论文、著作等最高限6件
四、考核得分:自2005年9月以来年度考核优秀每年计1分(可累加)。 五、班主任:报泰山教坛英才班主任必须满3年,泰山名师班主任必须满5年,泰山功勋教师班主任必须满15年,自上届评选后至今班主任每年加0.5分。 注:
1、学校无法界定的荣誉证书暂不赋分。
2、在积分相同的情况的情况下,以2005-2009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优秀班主任次数、校优秀教师次数较多者优先。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 二0一0年八月十八日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