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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八十三条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
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 第四百八十四条 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
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
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
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 第四百八十五条 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 (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 (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 (三)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 (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
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 (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
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电气专业
? 第四百八十六条 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
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
? 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
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 第四百八十七条 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
他用。
? 第七节 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 第四百八十八条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
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 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得到批准后,
由专责电工执行。
? 采区电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的
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 第四百八十九条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
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 第四百九十条 矿井应按表11的规定对电气设备和电缆进行检查、调整 ? 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
专人限期处理。
? 表11 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规定 检查、调整项目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 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 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 每月1次 每季1次 每周应由专责电工检查1次外部和悬挂情况 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责电工检查1次外皮有无破损 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 每季1次 每6个月不少于1次 每年1次 每6个月1次 检查周期 每月1次 备 注 每日应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1次外部 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
投入运行以前 ? 第四百九十一条 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
试验,每年应进行1次,但对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6个月进行1次耐压试验。
? 油断路器经3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缘油应加试1次耐压试验,并检查有
无游离碳。
? 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油浸电气设备的绝缘油量应定期
检查,并保持规定油量。
? 更换和试验矿用设备绝缘油应有记录。
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专题
? 第三百七十四条 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必须装设下列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 1.过速保护;
? 2.过电流和欠电压保护; ? 3.钢丝绳和输送带脱槽保护; ? 4.输送带局部过载保护;
? 5.钢丝绳张紧车到达终点和张紧重锤落地保护。
? (二)在倾斜井巷中,必须装设弹簧式或重锤式制动闸,制动闸的性能应符
合下列要求:
? 1.制动力矩与设计最大静拉力差在闸轮上作用力矩之比不得小于2,也不
得大于3;
? 2.在事故断电或各种保护装置发生作用时能自动施闸。
? 第三百七十五条 井巷中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或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
运送人员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专题
(一)在上、下人员的20m区段内输送带至巷道顶部的垂距不得小于1.4m,行驶区段内的垂距不得小于1m。下行带乘人时,上、下输送带间的垂距不得小于1m。
(二)输送带的宽度不得小于0.8m,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8m/s。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绳槽至带边的宽度不得小于60mm。
(三)乘坐人员的间距不得小于4m。乘坐人员不得站立或仰卧,应面向行进方向,并严禁携带笨重物品和超长物品,严禁抚摸输送带侧帮。
(四)上、下人员的地点应设有平台和照明。上行带下人平台的长度不得小于5m,宽度不得小于0.8m,并有栏杆。上、下人的区段内不得有支架或悬挂装置。下人地点应有标志或声光信号,在距下人区段末端前方2m处,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在卸煤口,必须设有防止人员坠入煤仓的设施。 (五)运送人员前,必须卸除输送带上的物料。
(六)应装有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可由搭乘人员或其他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
(七)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应设断带保护装置。
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专题
? 第三百七十六条 单轨吊车、卡轨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的运行坡度、运行
速度和载荷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胶套轮材料和钢轨的摩擦系数不得小于0.4。设备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之间以及对开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间隙,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 第三百七十七条 卡轨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运行的轨道,应采用不小于
22kg/m的钢轨。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 ? 第三百七十八条 单轨吊车、卡轨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的牵引机车和驱动
绞车,应具有可靠的制动系统,并满足以下要求:
? (一)保险制动和停车制动的制动力应为额定牵引力的1.5~2倍。 ? (二)必须设有既可手动又能自动的保险闸。保险闸应具备以下性能: ? 1.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15%时能自动施闸; ? 2.施闸时的空动时间不大于0.7s;
? 3.在最大载荷最大坡度上以最大设计速度向下运行时,制动距离应不超过
相当于在这一速度下6s的行程;
? 4.在最小载荷最大坡度上向上运行时,制动减速度不大于5m/s2。 ? (三)保险制动和停车制动装置,应设计成失效安全型。
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专题
? 第三百七十九条 在单轨吊车、卡轨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的牵引机车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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