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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管理制度汇编
一、主要人员职责
1、工程部长
(1)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的技术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及调度工作,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实施。
(3)负责现场施工技术调查、导线和水准点测量审核、图纸审核、现场核对、技术标准、技术交底、变更设计、技术创新、工程例会、施工资料、施工调度、过程监控、技术总结、竣工文件,解决施工技术疑难问题等工作。
(4)对项目工程部技术管理业务负责。 (5)做好环保措施的制定及落实工作。 2、现场技术人员
(1)严格按技术标准和施工图设计进行检查和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检查验收的把关责任。
(2)严把材料检验、工序交接、隐蔽工程验收质检关,审查操作者的资格,审查并签署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深入施工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违反操作规程、技术措施、技术交底、设计图纸等情况,立即制止,视情节决定停工或返工,并报技术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或越级上报。
(4)参与区域内的工程质量动态分析和事故调查。
(5)加强与现场驻地监理的沟通与联系,督促工点技术人员及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并通知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签证。配合现场监理完成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等工作,执行有关指令。
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变更和开工报告
(1)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2、编制范围划分
本合同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及个别工程、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由工程部负责编制。
3、施工组织方案审批程序
本合同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个别工程、重点、难点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由工程部报送项目总工审核,然后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开工前完成,报项目经理部、公司审批,审批后报公司工管部备案。 (2)开工报告
1、编写和报告工作程序
工程在施工准备具备开工条件后,由工程部负责编写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报项目总工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复。
2、开工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2.1开工报告的格式由监理工程师决定。
2.2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由工程部负责编制,经总工批准后上报。
2.3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一般包括以下主要项目: (1) 相关设计文件; (2) 施工图纸审核及设计优化记录; (3) 机械、设备、材料和劳动力准备情况; (4) 桩点复测资料; (5) 原材料试验报告; (6)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及批复文件; (7) 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变更
(一)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1. 承包人提出的变更:
1.1 承包人应采用通用函形式向驻地办提交《工程联系单》; 1.2 由驻地办签署审查意见后,报总监办审查; 1.3 总监办签署审查意见后,报业主审批; 1.4 业主根据审批权限批转总监办; 在任一步程序中如果出现否决变更,必须报总监办备案并在7日内书面回复。
2. 监理提出变更:由监理单位安排承包人填写《工程联系单》,按承包人提出的变更程序执行。 (二)变更资料要求
对承包人上报工程变更申请资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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