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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关于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政协各位领导: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继我国“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有报销”之后,城乡居民实现“养老不犯愁”的又一项举措,是社会保障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确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城乡居民社保作为一种新生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县试点一年,通过各方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需要不断改进。城乡居民社保要真正完善并成为覆盖广大城乡居民成熟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一、全县城乡居民社保的基本情况
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人社部发[2011]78号文批准我县为18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从18年7月1日起实施。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印发了《宁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宁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宁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办规程(试行)》,全县上下极力做好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参保缴费、待遇申报、待遇领取公示、养老金发放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截止目前,全县城乡居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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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参保人数408144人(其中:农村居民应参保人数374395人,城镇居民应参保人数33749人),已参保250146人,其中农村居民245463人(含城乡重度残疾人1723人,农村计生二女户5200人),参保率为61.5%,城镇居民4683人,共收取保费2512.8万元。 (由于我县城乡居民社保还处于试点阶段,参保和养老金发放涉及的人员多、工作量大、业务繁杂,各乡镇参保登记表尚未填写好,暂时无法按年龄、性别统计参保人员情况。) 二、城乡居民社保养老金的发放和收缴情况
1.养老金发放情况。截止目前,已完成69827名老人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发放基础养老金3397.1696万元,完成率为83.99%。 2.养老金收缴情况。截止 2月5日 ,已收缴养老保险金2512.8万元(其中农村居民2462.2万元,城镇居民50.6万元),政府为城乡重度残疾人缴费补贴17.23万元,为农村计生二女户缴费补贴52万元。从已参保人员的情况看,45周岁以上人员参保积极性高,而45周岁以下的年轻人只要有可能就倾向于不参保,即使参保也多选择最低档次即每年100元的缴费,他们认为现在参保尚早,到45岁参保也来得及,持观望态度。 三、城乡居民社保的政策背景
1.准入条件: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保。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困难的,也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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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缴费标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每100元为一个档次。参保人可以在不同的缴费年度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政府对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给予30元起步的缴费补贴,每提高一个档次,增加补贴5元,缴费档次越高补贴越高,最高补贴75元。对于城乡重度残疾人(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残疾人员),个人不用缴费,全部由政府为其代缴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3.发放标准:按月享受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相加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现行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55元;缴费年限超过18年的,在规定的基础养老金基础上,每缴费超过一年,每月增加1元基础养老金。 18年6月30日 前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财政退休工资的人员,不需要再缴费,可以直接办理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其中,对于新农保领取人员,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18年7月1日 以后满60周岁的人员,要参保缴费才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4.发放制度:我县城乡居民社保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乡镇劳保所将符合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于每月20日前上报县农保局,县农保局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计算其养老金领取金额,并从参保人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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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合理支付,促进养老金社会化工作的健康发展,县人保局委托城乡居民社保经办机构(乡镇劳动保障所)于每年4—6月份对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认证进行照相服务,防止死亡人员家属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 四、我县城乡居民社保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主要做法
1.积极申报试点,夯实前期基础。为了将我县纳入18年城乡居民社保试点县,我局极力配合县政府向上级呈文申报试点。我县被国务院列为新农保第三批试点县和城镇居民社保第一批试点县。为顺利开展试点工作,我局切实做到早动员、早安排、早部署,18年11月开始,开展了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摸清了60周岁以上老年人信息,共有92413人(其中农村居民79126人,城镇居民13287人),7月底全面完成了信息入录;摸清了16—59周岁的农村人口数和城镇居民人口数,为下达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我局全力做好前期制度制定、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落实等各项工作,向县编制委员会要求增加了20名编制,总编制数23名;向县财政争取了40万的启动经费,保证了城乡居民社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提高思想认识,搞好宣传发动。全省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配合县政府召开了各种专题会议,对城乡居民社保试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9月15日 组织召开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将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同时,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刻录了CD和DVD光盘,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滚动播放新农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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