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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第32条
什么情况下,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47、48条
简述行政复议的概念及特征 书第60页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第39条
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
申请行政复议应具备的条件?
法有哪些基本特征?
案例分析题
程序、文书、原则、主体等考得较多
此外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行政许可的设定、赔偿、补偿、变更、撤销等也可成为考点
因此复习一定要全面,不能押题、存在侥幸心理。
行政许可案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种子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南沧市农业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种子站是管理农作物种子的事业单位,具有熟悉种子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种子站实施种子经营许可更有利于管理。
问:南沧市农业局的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根据行政许可合法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宝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许可法第四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宝职权范围内实施(第22条)。根据《种子法》规定,南沧市农业局是具有种子经营许可权的机关,种子站无权实施种子经营许可。因此,由种子站实施种子经营许可不合法。此外,依照许可法第24条,委托实施行政许可要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且受委托的只能是行政机关,因此委托种子站实施种子经营许可亦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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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吕某于2004年7月某日,到某县卫生局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该局工作人员张某接过吕某的申请材料后答复“等着吧”,当天张某便出差外地。十天后,张某出差回来,将吕某叫到卫生局称吕某的材料不齐需补充材料,第二天吕某根据要求将补齐的材料交给张某,之后过了一个月,张某仍然没有批准的消息。吕某遂到卫生局找到张某询问,张某便答复:你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批准。
问:(1)张某在受理和审理该项行政许可过程中,有哪些程序上的违法行为? (2)吕某对此应当怎么处理? 答:(1)①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没有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②申请人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没有在5日内告知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三十二条条四项)。③没有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④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没有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书面决定,没有说明理由,没有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三十七条)
三、2004年7月某日,王某等人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某县庄旅游局提出了申办一家旅行社的申请,并提交了注册资金证明、营业场所证明、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明等法定的申请材料,并缴纳了10万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该县旅游局按照该县《旅游局关于加强旅行社管理的通知》关于必须出具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证明的规定,认定王某的申请不符合条件,做出了不予批准王某等人成立国内旅行社的决定。
问:旅游局作出的不予批准决定的理由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理由:许可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对于成立旅行社的条件,《旅行社管理条例》已经做了规定,因此实施该许可只能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旅游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权设定行政许可,也无权增设行政许可条件。
(33--34页行政许可设定权)
四、第五十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工商机关对于公民申请个体营业执照的申请,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书面答复,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从事该营业活动的行政决定。公民A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社区所在的B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A仍未收到B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在此期间,A曾多次通过熟人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多次询问此事,但均为提出正式的书面材料,也没有收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的正式书面答复。为此,A欲寻求法律救济。 (考点:行政许可程序 相关复议、诉讼知识) 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A应该怎么办?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2)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
(3)本案中,A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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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中,A应该怎么办?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①A可以向B工商局陈述和申辩;②也可以向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书面请求,要求工商局改正 (受理);③也可以向该区人民政府或者向B工商局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④也可以直接向B工商局所在地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其法律依据是:行政许可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第六十条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第七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2)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
①B工商局对是否受理A的行政许可申请,没有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它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对受理或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②另外,B工商局没有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它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以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本案中,A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A提起行政诉讼,一是需要提交其曾向工商局申请过的证据。二是向B工商局的提出申请行政许可的时间举证。
2、(案例)
某省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华夏律师事务所”,于是向该省司法厅提出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资金证明、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合伙协议。但被告知根据该省地方政府规章相关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且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刚好乙为法学博士,于是三人交了50元工本费后领取了专用申请书,带回补正。次日,三人带了补正后的材料前来申请,工作人员A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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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规定的书面凭证。后司法厅指派工作人员B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其碍于与甲三人是好朋友,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并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个月后,资金证明被司法厅发现系伪造,遂撤销了“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 请结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该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必须有一名以上律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2)该省地方规章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填写省司法厅专门设计的申请书格式文本”是否合法?能否收取50元工本费?为什么?
(3)司法厅对撤销“新华夏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要赔偿吗?为什么?
答:(1)不合法。行政许可法规定地方规章仅能设定临时性的一些行政许可事项;下位法不能增设上位法未规定的限制条件。
(2).合法。用格式文本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但格式文本必须有行政机关提供。不能收取费用,行政许可法明文规定。 (3)不需要进行赔偿,因为“新华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用欺骗手段。
3、(案例)2002年3月15日,某市地质矿产局为某村联办矿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在原批准申请登记表中说明,该矿隶属该镇经委,企业性质为集体,负责人为王某。同年9 月,陈某伙同该矿承包人李某一同填写《某市乡镇矿山采矿许可证变更换发申请登记表》,仿造王某签字骗取了村委会、镇政府盖章后,申请变更该企业法定代表为刘某,并逐级上报。经查实,该表中“申请单位或个人”一栏空白,无申请人。在“变更原因”一栏中谎称:“因原法定代表人已调离其他岗位”。2002年9月25日,该市地质矿产局局长签署意见同意,并换发采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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