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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名师王利:想要司考过关 必须要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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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0 14:03:09

三校名师王利:想要司考过关 必须要知道的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自2002年起,律师、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担任公证员实行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颁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采用闭卷的方式,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公布。国家司法考试每年度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商后公布,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截至本年度(2011年),已经成功举办10年司法考试,根据司法部的官方信息,至2011年10年来,报名达290万人次,有50万余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是法律职业资格准入考试,司法考试培训教育是法律职业技能养成教育的基础、初级阶段。正确认识国家司法考试的性质和制度设计的目标,是正确复习备考的必要条件,是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根本保证。本文就司法考试复习备考中的关键问题结合多年教学经验与大家分享一下。 一、对国家司法考试的几点重要认识:

(一)司法考试的目的不是选拔硕士、博士、专家教授的学术理论考试,而是选拔律师、法官、检察官和担任公证员的考试,可以说国家司法考试是选拔法律实务人才即 “法律技术工人”的职业资格准入考试。基于以上认识国家司法考试注重考生实践操作技能的考查是国家司法考试命题的根本出发点,当然也是考生复习备考的核心。

(二)国家司法考试赖以建立的法律学习、教育的基础是偏重规则学习即偏重于法律实然状态的学习。因为司法考试的目的就注定司法考试是以法律职业技能考查为根本的考试。 二、一个困惑中国法律人的基本问题:这是你应当晓得的!

(一)关于法律的学习的内容、范围的最基本的认识。法律学习的内容、范围一般可以划分为两个基本的内容和范围,一是规则学习,一是理念学习。

什么是规则学习?规则学习是法实然状态的学习,是指以法律规范 在司法实践中、在社会生活中实际运行的样态为学习目标的法律学习,实务操作技能是规则学习的根本。规则学习的教学目标直接指向法律职业,适用法律规则的技能养成是规则学习的重中之重。

什么是理念学习?理念学习即理论学习是法应然状态的学习,是指以法律理论研究及法未来发展方向为学习目的的学习。理念学习的教学目标是法律理论研究和立法研究,是培养法律研究型人才的典型教育。 (二)关于法律学习的方向。目的决定手段。法律人学习法律的目的不同,法律学习的方法、法律教育的手段不同。可以分为二个方向:

第一方向:职业教育,以规则学习为主,理念学习为辅。法律职业技能养成教育就是全世界公认的法律职业教育的典范。按国家教育大纲的要求法律专科、本科教育的核心应当是以法律职业技能养成教育为根本,可惜的是我们的专科、本科教育基本是理念教育为主了,严重的忽视了学生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

第二方向:理论教育,以理念学习为主,规则学习为辅。硕士、博士教育是典型的理论研究型的的教育,目标在于培养法学家的思维。

国家司法考试建立在法律职业教育的基础上,法律学习的方向是法律职业技能养成教育、学习。故而,考试的内容以法律规则的适用、实践操作技能为考查核心,因此就出现了一种见怪不怪的现象:博士考不过硕士,硕士考不过本科的现象得到了合理的解释,那就是理念学习越强越脱离实践。2008年浙江省某市,5700多人报考法考试,7名法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没有一个通过的! 三、法学是实践的科学。

国家司法考试的目的是培养选拔法律实务人才,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按照认识论和实践的关系的角度出发,要求应试人员对考试内容应分别从了解、理解、熟悉等三个能力层次予以把握: ——了解,要求对相关法律知识、规定能够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

——理解,在了解基础上,能够深刻领会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

——熟悉,要求能够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对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即清楚“怎么办”。

实务操作技能考查是司法考试命题的核心。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对考试内容掌握层次的设计,在命题中的表现可以用下图来形象的体现出来:

四、法律实务操作技能教育又称为法律职业技能养成教育,在国家司法考试命题中的体现。 法律职业技能养成教育一般包括两个层次,即法律职业资格准入教育(国家司法考试培训教育)和职业技能精进教育。其教育的核心是培养法律实务操作技能。教育的核心包括养成法律职业思维习惯和培养法律职业敏感性两个方面。了解法律职业技能养成教育的核心内容在司法考试命题中的体现,是复习备考司法考试的根本指导意义所在。这种体现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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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名师王利:想要司考过关 必须要知道的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自2002年起,律师、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担任公证员实行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简称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颁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采用闭卷的方式,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公布。国家司法考试每年度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商后公布,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截至本年度(2011年),已经成功举办10年司法考试,根据司法部的官方信息,至2011年10年来,报名达290万人次,有50万余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是法律职业资格准入考试,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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