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水运工程安全监理守则(水运监理工作内容详列)
7.1 安全监理资料
7.1.1 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工作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与安全监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委托监理合同、委托施工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3)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及批件;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安全监理内容及批件;
(5)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培训、资格证书; (6)安全监理工作必备的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 (7)安全监理专项会议纪要或其他会议中的安全监理内容; (8)安全监理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的记录; (9)安全监理日记;
(10)安全监理月报或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内容; (11)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12)与安全监理工作有关的的照片和摄像资料。
7.1.2 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资格报审表; (2)施工单位、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资格报审表;
(3)施工单位、分包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资格报审表; (4)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6)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报审表;
(7)大、中型施工船机设备、施工安全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报审表;
(8)施工现场临时性建(构)筑物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报审表; (9)安全监理告知书; (10)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11)相关的工程暂停施工令及复工报审表; (12)安全整改复查报审表;
(13)安全生产事故及其分析处理报告。 7.2 安全监理日记
7.2.1安全监理日记由安全监理人员于当日填写,总监理工程师查询。大中型工程应单独填写安全监理日记,小型工程可在监理日记上增加安全监理的内容。
7.2.2 安全监理日记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2)当日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3)有关安全生产方面各类问题的处理情况;
(4)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变动以及大型施工船机设备进退场和运行等情况;
(5)其他。
7.3 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7.3.1安全监理工作月报由安全监理人员负责编写,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后报送。大中型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小型工程可在监理工作月报中增加安全监理的内容。
7.3.2 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月施工安全生产情况的有关介绍; (2)当月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及效果;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状况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的评价;
(4)当月安全生产设施费用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状况分析; (6)安全生产问题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处理情况; (7)当月签发的有关安全监理文件; (8)下月安全监理工作的计划打算; (9)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监理工作的照片; (10)其他。 7.4 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7.4.1 项目施工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安全监理工作总结。该总结也可视情况与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合并为一个文件。安全监理工作总结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
7.4.2 安全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概况;
(2)监理机构履行安全监理约定,开展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和效果;
(3)安全目标实现情况;
(4)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安全事故隐患及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和结论;
(5)安全监理工作存在的不足; (6)必要的相关影像资料等。 7.5 施工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7.5.1 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机构资料员配合。
7.5.2 施工安全监理资料的汇编、保存和归档按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8.安全监理用表
8.1 为了促进上海市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应使用以下安全监理专用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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