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如东县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导为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协调和解决编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到“一纳入、五到位”,即将编撰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计划和政府工作任务之中,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条件到位,形成政府总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团体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地方志办公室总纂完成的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强化地方志办公室的职能。县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如东县志》编纂工作的规划设计和日常组织、指导、协调、总纂、评审验收以及出版发行等工作。
(三)县属各部门、各镇及其他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编委会或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修志工作的领导责任人,确定承办修志工作的职能单位,落实修志人员。凡由几个部门或行业合成分志(篇)的,由牵头单位负责联合组织编委会或领导小组及修志工作班子,并由牵头单位明确召集人、联系人,切实履行好对各承编单位的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协调、统筹工作。要明确分志(篇)主笔,实行主笔负责制。各分志(篇)主笔经有关单位推荐后,由县地方志编委会颁发聘书。
(四)实行承编责任制和修志工作督查通报制度。要将修志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由县政府办公室对县志各承编单位的工作进度与质量情况进行督查,并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通报。
(五)《如东县志》编篡工作所需经费将列为专项经费,纳入工作期间每年的财政预算。志书的印刷出版经费由地方志办公室向县政府申请,列入财政预算。
(六)加强修志档案管理。修志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文字、图片、音像、实物等)应及时立卷归档,集中保管,严禁个人收藏。
(七)进一步加强修志队伍建设,抓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修志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增强使命感、荣誉感;要加强方志理论研究和学术建设,探索新行势下修志工作的规律;要坚持质量第一,树立精品意识,争创名志佳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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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检察院,县法院,
县人武部,县各人民团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11日印发
共印160份
《如东县志》编纂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詹立风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主任:耿荣泉 县委副书记
陈昌龙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陈建华 县政府副县长 徐鸿斌 县委办公室主任 陈宝来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国平 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委 员:曹星辉 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钱剑铭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志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吴鼎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局局长 冯力如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余 科 县财政局局长
郭 勇 县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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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轶 县文化局局长 罗文铭 县统计局局长
陈 力 县档案局(馆)局(馆)长 蒋红霞 县保密局局长
虞建宣 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沙德斌 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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