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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低碳发展建设生态城市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就推进低碳发展建设生态城市,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生态城市建设目标
1.坚持“天更蓝、水更清、路更畅、房更靓、城更美”工作方针,进一步推进实施生态环保工程,以“低碳、生态、绿色”为理念,以“花城、绿城、水城”为战略蓝图,以“节地、蓝天、绿地、碧水、清洁、低碳”等六大主题计划为推手,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动城市向生态化转型,将广州建设成为具有岭南特色的“环境优良、生态安全的品质之都,低碳高效、循环再生的活力之都,自然融洽、健康文明的和谐之都”,实现自然、城市与人有机融合、互惠互生。到2015年,基本实现广州生态城市建设的主要绩效指标。(牵头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 二、实施节地计划,提高用地效率
2.划定和控制基本生态线。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划定法定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山、水、林、田等重要生态资源,严格控制线内建设。到2015年,确保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少于1123.45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86.32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法制办,各区、县级市政府)
3.促进土地综合高效利用。协调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统筹利用土地资源,优化用地结构;完善产业用地准入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全面实行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严厉查处建设用地闲置行为;推进低效建设用地的二次开发,遴选、策划和实施若干个高品质的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项目;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及地下空间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推动地下空间有效利用。至2015年,确保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40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建设用地产出率比2011年提高50%。(牵头单位:市国土房管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三旧”办、市经贸委、市建委,各区、县级市政府) 三、实施蓝天计划,改善空气质量
4.扩大清洁能源使用区域范围。大力增加本市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的供应量,制定实施全市火力发电燃煤消费量控制措施,加大力度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实现电力机组和工业锅炉能源供应及消费的多元化。2014年底前,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等4个区的锅炉、窑炉、大灶等禁止使用煤、重油,基本建成“无燃煤区”。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工业开发区、产业园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集中供热,白云区、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等4个区(县级市)的锅炉、窑炉、大灶等禁止使用煤、重油,基本建成“无燃煤区”;黄埔区、南沙区、萝岗区、增城市等4个区(县级市)的锅炉、窑炉、大灶原则上禁止使用煤、重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达到建成区面积8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规划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5.防治工业污染。继续推进电力行业污染减排,深化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治理;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改造;强化对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推进全市1000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防治港口船舶交通废物和废气污染,建设绿色港口。(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各区、县级市政府,广州海事局)
6.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力争2015年前推广使用国Ⅴ(粤Ⅴ)标准车用燃油,提前实施国Ⅴ机动车排放标准。全面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市交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7.控制扬尘污染。强化建设工地、物料运输、道路、裸地、码头、堆场、露天仓库、露天焚烧等方面的扬尘监管,落实各类裸露泥地绿化和铺装责任,试行征收工地扬尘排污费。到2015年底,裸地绿化和铺装率达98%以上,城市中心区一、二级道路机扫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广州港务局、市交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公安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8.治理油烟和厌恶性废气排放。对全市餐饮企业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油烟净化、在线监控、使用清洁能源等措施。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压缩与转运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殡仪馆、禽畜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等产生厌恶性废气的设施布局实施合理规划和有效监管。强化农村露天焚烧监管,建立市、区(县级市)、街(镇)、村四级秸秆焚烧监管责任体系。至2015年,城镇中心区、环境敏感区域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100%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装置,对全市餐饮企业推行餐饮业排污许可证。新建饮食服务业户必须100%使用电能、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四、实施绿地计划,建设花园城市
9.打造园林精品。打造一批既突出岭南特色,又能够集中展现花城风貌的园林精品。2012年规划启动16个岭南花园建设,至2015年,在中心城区及南沙新区等新城区率先形成白云新城、麓湖等若干引领广州绿色景观亮点的园林精品片区。(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县级市政府)
10.构建休闲绿化空间。以人为本,全方位建设社区公园、街头绿地、街心花园,完善游园功能和配套设施,继续推进绿道网建设,串联城乡绿色空间。至2015年,城区基本实现居住区500米以内见公园绿地,全市绿道总长度达到3000公里。(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11.大力发展立体绿化。开展天台、阳台绿化美化试点,将立体绿化纳入专项政策扶持范围。巩固天桥绿化成果,至2015年,重点实施珠江新城核心区二层步行系统及白云新城核心区天桥、立交桥绿化工程,对全市天桥绿化进行分期改造。(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12.建设门户景观绿地。在城市进出口和高(快)速路沿线重要节点、城际交通干线交汇点、收费站等区域,建设富有广州特色的城市门户绿地景观。至2015年,通过实施门户景观工程建设绿地10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县级市政府) 13.构筑生态景观林带。继续推进森林进城、森林围城,在连绵山体、主要江河沿岸、海岸、交通主干线两侧及高速公路主出入口,建设多色彩、多层次、连成片的生态景观长廊。至2015年,重点打造机场高速、广深高速、广河高速等7条示范景观带,完成总长度331公里、面积32.3万亩景观林带。(牵头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投集团,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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