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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处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为方便开标,开标一览表用文件袋单独密封一份,内装《开标一览表》、《协议供货供应商承诺书》及投标U盘,封口处应有投标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一览表、盘”字样。
(3)资格证明文件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1份。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19.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
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招标人在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
间。
20.2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
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0条规定,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
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将书面通知送至招标人。
2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通知书,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9条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2.4在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
撤回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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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委派代表
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2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4.评标委员会
24.1招标人将向新余市政府采购办申请随机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以下简称评委会)。
24.2开标后,招标人立即组织评委会进行评标。评委会独立开展评标
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决定中标人。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向投标人
质疑,请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5.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
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的内容进行修改。 26.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
是否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总体编排是否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
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符合的投标。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
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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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
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评委重新核定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3)如果投标报价与优惠率不符,以投标报价为准核定优惠率进行修正。
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
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
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 27.评标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7.1评委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6条规定,仅对确认为实质性响应招
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7.2投标人所投品牌的产品优惠率低于省政府采购同期协议供货优惠
率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27.3投标人若其投标报价高于制造厂商给予江西分销商的分销价或高
于近期政府采购中标价格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27.4评委会同时还会参考各投标厂商在省内外的协议采购同类招标项
目时的投标报价,若规格配置相同产品的报价高于近期省内外协议采购同类招标项目时的投标报价,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27.5评委会将采用综合评审法,对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定,
确定中标人及中标产品。
A. 对投标人的商务资格进行审查;
B. 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的投标报价、优惠率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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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对投标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进行比较; D. 对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进行比较。
27.6中标人授权的协议供货商,必须是中标人所投货物在新余的不低
于经销商级别的具有良好的信誉,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的合作伙伴(采取直销模式的制造商可不受经销商等的资格限制)也可以是制造商本身,协议供货商应是独立法人。
27.7协议供货商的数量分品牌而定,每一品牌的货物除合作伙伴在新
余市唯一的,仅提供一定协议供货商外,其它都必须提供不少于三家协议供货商,协议供货商应是独立法人。
27.8评委会对中标人授权的协议供货商资质进行审定,推荐符合27.6
条要求的为市级协议供货商。
27.9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
未交投标保证金;(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7.1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
商或投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货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8.1本次公开招标过程中及定标以后,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评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8.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
授予合同等方面向招标人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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