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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变更程序:
监理单位进行技术审查
同意 监理工程师签发 “设计变更通知书” 签认“监理通知” 不同意 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办设计变更 向有关方面证得同意后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报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在监理月(季)报中填写经认证的工程量 施工单位
工程洽商变更程序:
同 意 监理工程师签发“设计变更通知书” 不 同 意 监理工程师签发“设计变更通知书” 监理单位在技术上进行审查 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办洽商 征得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同意 施工单位提出洽商要求 施工单位执行变更
工程款支付程序: 可向 施工 同 单位 征询 监理工程师初步审 意 支付 返回意见 查征询各专业意见 业主审定工程款 总监审定工程款 签署工程款支付意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认证已完工程量和质量 施工单位提出进度款申报表(附已完工程量表) 施工单位执行 否 返回监理重新审定
注:1、监理工程师审核变更、洽商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变更要求。 ○
2、无论是来自哪一方面的变更,均需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令。 ○
3、积极推广新技术、新经验、新工艺及最佳的施工方案,合理化建议,节○
约开支,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4、加强投资信息管理,定期进行投资对比分析,如:投资规划信息,投资○
耗用情况信息,任务量与完成任务情况信息,环境信息。
5、搞好与建设、设计、质量监督、材料供应、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协作关系。
2、工程项目进行投资控制的拨款规定 (1)、工程量的核定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施工单位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24小时前通知施工单位参加,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监理工程师有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计量,计量结果视为有效。对施工单位在设计图纸以外未经业主同意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不予计量。 (2)、工程价款审核与拨付
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量,合同计价标准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交监理工程师,所有付款凭证必须经项目总监签署建议付款意见后,由建设单位签发,付款。 (3)、竣工结算 按工程合同办理。
第六章、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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