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浅析公务员人事管理中的考核与考录制度
分类号:
西安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论文
浅析公务员人事管理中的考核与考录制度
系 院 名 称 政教系 指 导 老 师 白战锋 学 生 姓 名 陈文滨 学 生 学 号 04301090105 专 业、班 级 思想政治教育09专升本 提 交 时 间 二零一一年五月
西安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论文
浅析公务员人事管理中的考核与考录制度
摘要:公务员是政府行政管理的主体,也是人事管理中不可或缺的核心。目前我国在公
务员管理中其考核制度的问题是绩效考核基本上流于形式;考核过程中考核的效力缺失。其考录制度存在以下问题:适用范围过窄;缺乏科学性;考录监督和评估机制缺失。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应为:完善公务员考绩制度的原则;改善公务员考绩的内容;改革公务员考绩的方法;改进公务员考绩的机构。完善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对策应为:科学设定报考资格;合理设置考试科目和内容;对面试环节予以严格规定。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考核制度;考录制度
Civil service personnel management system shallow
Abstract:The civil servant is the main part of the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and an
indispensable cor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At present in our country,the problem of the civil servants in the examination system is that its performance appraisal is essentially a mere formality;the effectiveness is missing in the assessment process.The examination system has the following problem:the scope was too narrow;lack of scientificalness;lack of examination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mechanisms.What we should do to improve our country's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 system is:improve theprinciple of civil service performance appraisal system;improve the content of civil service performance;reform th emethod of civil service performance evaluation;improve the organization of civil service performance.What we should do to improve our country's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 and employment system is:set the entry requirements scientifically;set the test subject and content reasonably;be strict in the process of interview.
Key words:civil service system;examination system;examination and employment system
引 言
公务员是政府行政管理的主体, 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公务员制度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 其他的各项改革也陆续展开。在此大环境下, 我
1
西安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论文
国的人事制度也开始了改革的进程。1993年10月我国政府颁布实施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从此, 我国正式建立了公务员制度, 这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行政机关新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初步确立,从此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体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公务员的界定范围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此,进入新世纪,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4月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所称的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具体来说,中国共产党机关和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官、检察官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一样都属于公务员。鉴于我国公务员的范围不限于国家机关,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不再使用“国家公务员”,而使用“公务员”的称谓。这说明,我国公务员制度具有中国特色。
我国从1993年10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到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确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初步实现了由传统的认识制度向现代的公务员制度的转变。新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现代经验上升制定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实践证明,《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干部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是对公务员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具有重要而长远的意义。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中的考核制度和考录制度现状分析
(一)公务员考核制度具有特殊重要性,正如古人所言,有治心治身、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之功[1]。对此学术界和管理层有着一致的认识,但目前对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系统性研究却相当缺失,制度的科学施行尚处探索阶段。当前进行公务员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步伐逐步加快,特别是《公务员法》已经颁布施行。
公务员考核的目的是建立团结、进取的公务员队伍秩序,但这一观念在公务员考核中并未得到准确把握。实践中,公务员考核较为突出的表现为拔擢人才和惩戒官员的功能,而忽视考核对营造和谐队伍秩序的功能。考核形式上常与干部考察相互交叉,方法上过多依赖考察谈话,往往难以获取公务员准确情况,还直接损害了本应由考核制度强化的行政长官负责制。同时,公务员考核理念的落后和不当,使得人事管理部门尽管认识到考核制度的缺陷,但由于惯常考核的施行仍
2
西安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论文
能一定程度保持公务员队伍工作的稳定运作,因此也不愿意花力气全面改进考核方式方法。虽然各级地方行政机关均制订了相关实施办法,但共同的缺点是内容笼统,缺乏实际操作性。尽管并不赞成美国《联邦人事指南》动则10000 页的巨大篇幅,[2]但制定详实的有效的可操作的考核规定,实属必须。
公务员考核要起到维持公务员队伍秩序的目的,关键在于考核的客观性,而考核的客观性又依赖于考核的客观标准,当前执行的“德、能、勤、绩、廉”标准笼统主观模糊,没有具体的考核规定条文解释。既没有针对不同种类的公务员建立职位分类基础上的区别考核,也没有严格依据公务员岗位责任制基础上的考核进行鉴定,考核最终结果只能依据主管人员和考核官员的主观判断,缺乏实质的全面的判断。一些单位和部门把公务员考核等同于过去的年终评先进,考核方法上只重视年度考核,而忽视平时考核,这样又片面的造成了公务员考核的缺失。有关部门要么很不重视平时考核,要么平时考核方法过于繁琐难以适用。优秀等次的人数受限,一般单位又将名额定额分配,结果挫伤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老好人容易被推选为优秀等次现象。[3]凡此种种,都是考核中的不正常现象,致使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目标难以实现。
(二)公务员考录制度,无论是全国统一的考试录用制度,还是行业性、地区性的公务员制度都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一种制度由于某些历史性事件的发生而形成即使其他的制度更具有合理性或更有效率,要废除这一由历史性事件的先行发生而形成的制度,选择一种新的制度是非常困难的,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往往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我国长期实行内向型计划经济体制,由此而形成的政府人事制度以工作为核心的观念和制度目标。这种观念已经深深的渗透到今后的制度改革中去。当今的世界不再局限于资源竞争,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才竞争开始上升到一个重要地位。如今的焦点人才化、人才观念资本化和配置市场化。这些特点,又迫切要求世界各国制定人力资源开发战略,争夺人才制高点,以迎接国际经济竞争的挑战。旧的人事观念与新环境的冲突造成政策制定与周围环境的不兼容,是我国人才配置效率低下的又一重要原因。
在当今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阶段,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的研究高度发达,信息化技术的逐步成熟,网络等高新技术的普及,使得社会生产力、组织效率大大提高。信息技术已经渗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高效配置社会资源奠定了基础。但是,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中还未将这些科技成果广泛应用。这也是造成人才配置效率低下的原因。
还有就是我国的人才流动机制还不成熟,人口流动方面依旧采用传统的户籍制度。报考者的来源受地域限制,大部分考试录用要求都局限于省内人员。使“公开、公平、择优”的考录原则受到一定的制约。对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全面推行造成了巨大的阻碍,从而滋长了公务员队伍的本地化、关系裙带化,缺乏应有
3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