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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造成水土流失。 本区多年平均风速5m/s,全年风向季节变化明显,全年最多风向冬季为NNW,频率为21%,夏季风向为SSE,频率为26%。
根据水利部[2006]第2号文《水利部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项目所在地属于 “某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同时也属于省级 “重点治理区”,重点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中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的规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Ⅱ级标准。按《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标准划分,工程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平原区,土壤侵蚀模数允许值为200t/km2.a。
1.1.5方案设计深度、水平年及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①方案设计深度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的规定,结合主体工程的设计深度及实际情况,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为可行性研究深度。
②设计水平年
本项目为建设类项目,方案设计水平年为工程完成后当年。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本工程建设期为2014年4月~2016年3月。因此本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16年。
③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
本项目工程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为建设类Ⅱ级标准,根据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水文气象等分析,按照相应修正标准,进行修正后确定本方案防治目标如下: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2%。
1.2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1)主体工程项目区所在地地势较平缓,项目区附近有城市道路通过,不需要新修进场道路,可减少对原自然地表的扰动,项目区附近水、电方便,可直接引接,客观上也减少了水土流失隐患,从水土保持角度看,本工程项目区选址时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2)主体工程方案总体布置合理;料场由于建筑材料外购,防治责任属于料场经营方,须在合同中明确防治责任。
(3)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除表土及回填土外全部由土石方公司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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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外运土的防治责任由土石方公司负责,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4)临时堆土场地面平整、无坡度,没占用河道和沟道等易发生大量水土流失区域。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认为:临时堆土场选址无限制性因素,但主体工程设计未对临时堆土场进行全面的保护措施设计,本方案将对其进行补充设计。
(5)主体工程设计中对平面布置和施工组织、施工工艺进行优化,尽量减少工程建设土石方,节约建设用地,有利于减少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6)主体工程中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从排水、支护等方面进行了考虑。这些措施均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功效。
(7)工程施工扰动原地表面积大,土石方开挖量大,后期场地填筑量大,需加强土石方运输过程中防护工作。
(8)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认为,主体工程设计没有水土保持方面的制约因素。 (9)建议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主体工程设计的施工工艺施工,遵循施工组织设计,对主体工程设计和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保质保量完成,以保证水土保持设施防护效果,积极控制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同时还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工程结束后及时启动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保证同时投产使用。
经过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无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
1.3 防治责任范围及分区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为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5.49hm2,其中项目建设区5.15hm2,直接影响区0.34hm2。
根据主体工程总体布局、工程建设时序、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特点,结合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等,本方案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建筑工程区(1.35hm2)、道路广场区(2.44hm2)、景观绿化区(1.02hm2)、临时堆土区(0.34 hm2)。
1.4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通过实地踏勘结合工程设计情况分析,在“主体工程正常设计功能基础上,无新增水土保持工程”条件下对项目区水土流失情况进行了预测,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主要类型为水力侵蚀,工程建设将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及植被面积5.15hm2,造成水土流失面积为5.15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5.15hm2,全部为建设用地;项目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359.71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313.15t;水土流失预测的重点时段为建设期,建设期重点预测区域为道路广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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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工程量 本方案建立了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包括工程、植物和临时防护措施。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排水工程、透水砖工程、植草砖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植物措施为栽植乔木、栽植灌木、撒播种草、植草砖穴播植草等植被恢复措施;临时措施为表土剥离、临时拦挡、临时排水、临时沉沙池、临时覆盖等措施。详细水土流失防治综合措施如下:
1、建筑工程区
(1)工程措施:土地整治工程0.01hm2。
(2)植物措施:建筑物四周绿化面积0.01hm2,共计种植樱花15株,广玉兰20株,丰花月季500株,棣棠80株,撒播植草0.01hm2。
(3)临时措施:表土剥离0.68hm2。 2、道路广场区
(1)工程措施:排水工程铺设管线730m,透水砖工程铺设透水砖3000m2,植草砖工程铺设植草砖约1200m2。
(2)临时措施:表土剥离1.23hm2,临时拦挡工程采用彩钢板拦挡1123m。 3、景观绿化区
(1)工程措施:地整治工程1.02hm2。
(2)植物措施:绿化面积1.02hm2,共需种植红枫120株,樱花105株,玉兰78株,银杏50株,小龙柏10000株,金边黄杨7500株,紫叶小檗3000株,丰花月季500株,撒播植草1.02hm2。
(3)临时措施:表土剥离0.39hm2。 4、临时堆土区
(1)工程措施:土地整治工程0.25hm2。
(2)植物措施:绿化面积为0.25hm2,种植樱花15株,银杏2株,广玉兰20株,小龙柏600株,连翘36株,丰花月季50株,撒播植草0.25hm2。
(3)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450m,临时沉沙池3座,编织袋挡土墙425米,临时防尘网覆盖3400m2(考虑重复利用)。
1.6 水土保持监测
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49hm2,监测时段为建设期和自然恢复期,建设期重点监测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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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和水土流失危害,自然恢复期重点监测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和植被恢复情况。监测重点区域为道路广场区,主要监测时段为建设期。
监测方法采用普查、GPS调查、抽样调查、资料收集、巡查等。
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布置情况,本项目共设置4个监测点,其中建筑工程区1个监测点,道路广场区1个监测点,绿化区1个监测点,临时堆土区1个监测点。
本项目监测时段为36个月(2014年4月~2017年3月),包括建设期24个月(2014年4月~2016年3月),自然恢复期1年(2016年4月~2017年3月)。施工期雨季每月监测1次,旱季每季监测1次,R24h≥50mm时需加测一次;自然恢复期每季度监测1次,R24h≥50mm时需加测一次。
1.7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经计算,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19.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67.96万元,植物措施9.85万元,临时工程21.05万元,独立费用5.48万元,基本预备费5.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34万元。
方案实施后在设计水平年可达到如下指标:扰动土地整治率为100%,水土流失治理度为100%,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拦渣率达到99%,植被恢复系数为100%,林草覆盖率为27.58%。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均超过了确定的目标值,其蓄水保土效益和社会效益均比较显著。
1.8 结论及建议
某市人民政府东阁街道办事处北姜家庄村民委员会北姜家庄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经过本方案水土保持措施的布设,可使本工程在建设和运行期间水土流失控制在最低范围,维护和保障项目生产的正常运营。通过对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主体工程占地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等,本项目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项目建设可行。
建议: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坚决贯彻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三同时”制度,项目法人在同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避免随意扩大扰动面积。在施工过程中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使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功能,并与水土保持措施紧密结合,形成综合防护体系。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场所的临时防护措施,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主体工程在施工时应按照本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及有关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要求,切实把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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