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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维目标”的含义的理解 胡俊
《语文课程标准》提出的三维目标是指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它形成了一个全面育人的框架。不仅要求教育者要关注学生学习知识的结果,还要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方法以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问题,使学生在快乐的学习氛围中落实三维目标。具体的说,就是要求语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充分考虑学生认知的需求,让他们在沟通、合作、交流中,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够自主学习,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知识,提高自身的能力。
那语文教学如何实现三维目标呢?我的理解是: 一、制定适合学生实际发展的三维目标 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许多学校和教师的真正可怕的失误,就是他们把学生的主要力量用到消极的掌握知识上去了——这就是俗话说的书呆子”。其实,语文教学的总目标就是提高学生听说读写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情操。教学如果没能突出这一点,没有把智力的发展、能力培养放在首位,应该说就是背离了教学的总目标。平时我们写教案,往往把教学目标定得十分空洞。诸如“培养爱国主义的思想感情”、“训练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等等,这些本来属于一个较长时期才能完成的训练,却把它定为某堂课的目标,这显然是不恰当的。教学目标应建立在学生认知需求的水平上,过难或过易的目标都会使他们失去兴趣。其实我们每堂课的目标是可以检测的。一堂课的教学目标是否实现了,是可以在课后进行检测。例如:一堂课下来学生能够理解和掌握词语、能够理解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能够概况课文的主要内容、能够背诵部分精彩语句等等,就算完成了预期的教学目标了。教师一定要把握好这一点,并能够将学生所学的新知识进行迁移,使之转化为一种语文能力,就是达到了语文教学的目标了。
二、选择适合学生认知规律的教学方法和过程
新课标强调在实践中学习。语文教学无论是识字、阅读,还是口语交际、习作等,都离不开生活实际,教师在教学中应该选择具体的,而不是抽象教学方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让学生主动参与,积极进行合作、讨论、探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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