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四文本
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面积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
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 17 页 共 20 页
4、。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于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 (2); (3); (4)。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时,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
第 18 页 共 20 页
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给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第 19 页 共 20 页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 20 页 共 20 页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