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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徐州工程学院跆拳道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是徐州工程学院唯一具有招收跆拳道学员资格的学生社团组
织,名称为“徐州工程学院跆拳道协会”,简称“校跆协”。
第二条 社团性质:徐州工程学院团委、校社团联合会领导,学生自发组织的
校级学生社团,社团挂靠徐州工程学院体育学院。
第三条 社团宗旨:以丰富大学生生活为前提,弘扬跆拳道精神为宗旨,增强
大学生身体素质为中心,提高大学生道德品质为目标。
第四条 社团规模:徐州工程学院最大的学生社团之一,注册在籍会员过千名。 第五条 社团精神:礼仪、廉耻、忍耐、克己、百折不屈、尊师重道。
第六条 社团遵照国家宪法法律、法令、政策及学校规章制度开展各项活动,
并坚持抵制一切非法组织与活动。
第二章 社团简介
第七条 社团特点:1、群众性 跆协为广大跆拳道爱好者提供交流切磋的平台 2、专项性 跆协是专项开展跆拳道运动及其相关活动的社团 3、非赢利性 跆协是不以赢利为目的学生组织 第八条 社团活动:1、活动时间:每周六、日上午9:00-11:30 2、活动地点:城南校区体育馆二楼健美操房 中心校区篮球场 第九条 社团理事会
理事会由协会顾问、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部长、副部长构成,是协会的最高决策及执行机构。社团组织活动以民主集中, 分工合作,集体讨论,公开决策为原则。
第十条 职位设置
1、会长1名、副会长2名、
2、教练1名、助教2名、实习教练若干名 3、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干事若干名 4、组织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 5、宣传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 6、外联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 7、活动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 8、财务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 9、稽查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一条 部门职责 1、会长
社团会长,全权代表协会形象。召开理事会会议,主持全面工作,
负责安排和处理协会一切日常事务,制定协会年度发展方针,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与财务部共同管理财务。
2、副会长
协助会长工作,分管各部门,同时监管协会财产和财务:广泛收
集会员意见与建议,并处理好其它细节问题,不断完善跆协建设及推进跆协发展。会长不在时,暂行会长之职,协调管理协会事务。
3、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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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程学院跆拳道协会章程
训练内容,组织协会成员训练,制定协会年度训练计划,组织优
秀学员参加晋级考试,同时监管协会财产,收集学员关于训练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回答学员相关训练事宜的提问,并定期讲授跆拳道相关知识。
4、助教及实习教练
协助协会教练工作,参加讨论协会年度训练计划制定工作,提醒
教练未尽事宜
5、秘书处
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内部资料的记载,会议的主持和记录,票据
的汇总工作,每年协会工作总结等文字资料的保管,保管会员档案和历年资料及器械的管理,备制通讯录。
6、组织部
负责组织、统筹协会各种文娱活动的开展及工作安排,丰富协会
会员的业余生活,活跃训练气氛;整理协会干部档案并交到秘书处存档,管理会员入会、退会的审批及处分、处理工作,收集并组织会员反馈问题及建议,及时向理事会反映。
7、宣传部
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及各种通知的下发,协会宣传物品的管理;与外联部、活动部协作,通过各种途径(如海报、条幅、宣传板等)向全校师生及校内其他兄弟社团反映协会的最新动态及信息,增强协会在学院内及外界的影响力;向会员宣传跆协的历史、文化、跆协的宗旨、口号,招新工作的宣传筹备,对协会举办的大型活动做好宣传(利用各种途径,如向广播站、校报投稿等)工作,以提高跆协的形象。
8、外联部
负责与外校兄弟社团、校内各社团的联系,处理来访事物,并做
好外出活动记录及整理工作;与以毕业会员保持联络和接待工作,扩大协会宣传,争取协会各项大型活动的赞助及经费,增加协会收入,并协助宣传部、活动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9、活动部
定期维护协会微博、人人网等(每周至少一次上网登录维护网
站),更新协会新闻、文章、视频文件,管理协会QQ群、邮箱,定期指导会员使用网络进行学习、交流、共享资源,密码只能由网络部成员知道,对外绝对保密,协同宣传部、外联部搞好对外宣传工作。
10、财务部
做好协会经费收支记录,制定协会经费预算,合理安排协会经费
使用,做好年度协会经费使用情况总结,并定期向公示。
11、稽查部
负责对全体会员的考评和优秀会员及出勤标兵的评选工作,负责
全体会员大会和每次训练前的点名,并统计未到、迟到、早退者,定期总结并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负责维持例会会场纪律、大型活动的现场,以免活动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
第三章 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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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选举办法
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会长、副会长提名,推荐或自荐3种方式产生候选人名单,并对候选人进行统一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合格者方可参加换届选举,再由现任理事会民主选举后确定出会长、副会长。
第十三条 考核标准:
有恒心,有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并且具有创新精神,能独立开展跆拳道协会的工作;在协会工作一年以上的会员并且具有一定的社团管理经验,熟知协会的章程。
第十四条 试用期
选举产生的会长、副会长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合格者方可正式成为协会会长、副会长;试用期间不能正常的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影响协会正常发展者,将取消会长、副会长资格,重新进行选举产生。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五条 经费来源
1、每年招新所得会费,为协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 2、协会举行大型武术活动时,社会的赞助。 3、学校相关拨款及其他来源 第十六条 经费管理
1、经费的收入和支出由会长监管,并由财务部做好预算和计划,一
切活动开支经会长批准后到会长处领取;凭证及发票统一由秘书处管理,财务部做好账本,以便查账,并且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2、协会外联部人员所拉赞助的20%归外联人员支配,其余作为协会
活动的经费。
3、如有财务出现差错,查究差错原因,并由出错人员承担责任,如
查实,非人为有意导致,则由会长、秘书长、财务部的相关负责人签名做坏账处理。
第五章 会员守则
第十七条 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学院治安,遵守社会、校园公德,
明礼让,主持正义,负有责任感。
第十八条 维护协会利益,不得参与有损协会名誉的活动,严格遵守协会的各项
规章制度,端正自身态度,忠于职守,严于律己,精诚团结,自觉维护协会的声誉,做到身在跆协,心在跆协。
第十九条 坚持集体主义,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相
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反对极端个人主义。
第二十条 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注重个人修养,尊重师长,尊重他人维护成员
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第二十一条 凡加入协会者必须学有余力,且不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
第二十二条 必须坚持“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不及寒风酷暑,坚持每次训练。 第二十三条 会员之间应有虚心求教、不耻下问的精神,相互学习,相互切磋,
以团结为本,以诚相待,不得恃强凌弱,严禁拉帮结伙、打架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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