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工程计价常见问题解疑-汇总
干计取,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1)如果施工图中的土方量远远超过预算书的土方量,结算能否调整?(2)因设计变更后图纸改变了高程,土方量结算能否调整?(3)所谓的包干工程,设计变更后,新增合同以外的工程量,结算时能否调整?或是在设计图纸的范围外,新增合同以内的工程量,结算时能否调整?
解疑:(1)应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2)设计变更改变了高程,结算时土方工程量是否调整应按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定。(3)包干工程,设计变更后,新增合同以外的工程量,此部分如何结算,甲乙双方应补充协议,确定相应的结算条款;新增合同以内的工程量,结算时能否调整则要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内容确定
154、问题:请问我们公司一个在建项目,地质勘察报告中可以反映出某区域地下有大量石方,而投标清单中石方的工程量仅为五百多立方,现场有十万立方左右,请问这种现象是否可以进行工期索赔?合同中没有相关针对性约定,此项索赔成立与不成立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解疑:如在建项目的施工合同是深圳市推荐合同版本,单价合同形式,则此种情况可视为工程变更,承包人可申请工期顺延,费用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如在建项目的施工合同是深圳市推荐合同版本,总价合同形式,则要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确定。
155、问题:发现在拆除工程中,价格远不够实际施工中的拆除价格,如何能增加其中的套价价格呢? 另外,?混凝土 天棚抹灰面拆除??板条 天棚抹灰面拆除??钢板网 天棚抹灰面拆除?这几个拆除中项目
名称是这样的写法,他的意思是否包括抹灰面及混凝土、板条、钢板网一起拆除呢?
解疑:套用深圳消耗量标准确定和拆除工作价格低于实际施工的拆除价格,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拆除所用的人工指导单价低于市场人工单价。另外,拆除消耗量标准的名称应为混凝土天棚抹灰面拆除,板条天棚抹灰面拆除和钢板网天棚抹灰面拆除,工作内容是铲除灰壳,清理基层,运输拆除废料距施工地30米内。
156、问题: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包装费、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费率是多少?
解疑:信息价综合考虑了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含损耗)和采购保管费等。包装费一般情况下包括在材料原价中,采购保管费率一般为2-2.5%。
157、问题:有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时可以调整材料价差,请问:是所有材料(计价软件包含工、料、机),还是仅指材料(不含工、机)。若仅指材料是全部材料还是仅主材。
解疑:根据合同约定的调整材差的具体内容确定。
158、问题:请问建筑2003消耗量标准里面的梁模板子目中的梁高50以内和梁高50以外中的梁高应按什么标准划分?是按梁的支模高度还是梁的实际高度?
解疑:是指梁的实际高度,即梁底至梁顶面的高度(与板相接的梁高算至板底)。
159、问题:深圳建设工程的税率自2010年12月由3.22[\\%\\]调整为
3.41[\\%\\],规费的费率也调整了,在2010年12月前已完成招标的工程,其发生于12月以后的设计变更、签证、结算该如何计税及其他费率?
解疑:如果施工合同没有约定,应按实际发生即新标准计取。 160、问题:请问我们一个在建项目是2010年5月份中的标,12月30日开工。去年12月1日市造价管理站出台了关于调整造价中税率的通知,请问我们的结算费率是按2009年还是2010的计价费率标准?
解疑:应按新税率。
161、问题:根据总包合同中的法律法规的改变条款?合同签订后,国家法律、法规的改变对合同价款产生影响的, 合同价款应作调整,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参照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应办法结合法律法规改变造成的实际影响进行调整。现在根据造价站2011年第一期信息价发布了《深圳市建筑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0)从2010年12月开始执行,我司负责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一个工程刚好做了一半,而税金从投标时的3.22[\\%\\]变成了3.41[\\%\\],该工程结算时税金如何计取?
解疑:认为应如下处理:施工合同中相关计价条款中,如果专门提到了结算税金按3.22%计取,则以合同约定为准,否则按结算时国家实际收取的税金计取。
162、问题:我们公司有个深圳项目,其中混凝土单方造价的价格在投标时没有约定,合同签的是按信息价套价下浮15[\\%\\]作为最终确
定单价,现在与甲方沟通时,说二次搬运费不能套价,想问一下二次搬运到底能不能套价。(现场情况是这样的:砼泵车能到施工场地内,但场内地面不平,由泵车到浇筑地大约有150m到200m距离,全部要用人工斗车二次搬运到施工部位,这种情况究竟能不能算二次搬运,或者到底怎样套价才是合理的。)
解疑:2003《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第十五章说明二内容:?建筑工程的常用材料,因施工环境和场地的限制,不能直接运送到施工现场,而必须进行二次运输或转堆时,发生了重复装卸、运输费用,才能计算常用材料二次运输费。?根据上述内容,你公司这个项目的砼应是可以计取二次搬运费,但这是个措施费,如果投标报价时没有考虑,合同中没有相关条款有关调整措施费的约定,通常单价合同措施费包干下的合同条件是不能计取的。
163、问题:对于零星项目的工程造价如何实行有效的管理?请各位专家给些建议
解疑:结合具体工程,根据工程性质、工期、施工难度、施工条件做不同管理,承包发方依据施工合同发生关联,故主要是拟好施工合同中的计价条款。对零星项目的造价,有下列两各方式合同结算方式较适用:1)如果工程内容比较明确,建议采用设计范围内总价包干方结算方式;如果因种种原因对施工内容不甚明确,则可采用暂定合同价,施工中做好签证或单项预算,结算时采用一单一算方式。 164、问题:当投标文件中清单套用单项独立费的综合单价时,设计变更后增加了该项清单的工程量,结算时,能否以投标文件这个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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