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河北经贸大学2012《保险学》期末试题要点
风险管理人们对各种风险认识、控制和处理的近因:不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与损失结果最为主动行为 接近的原因,而是指促成损失结果的最有效的,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再保险: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定,获得保险赔偿,用于弥补被保险人的损失,签订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但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代位追偿: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商业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 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火灾保险,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即根据当事人的双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方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于对方,另一方在保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财产遭受保险事故损失的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 或者履行给付义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第一危险赔偿:不是按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合同规而是在保险合同中规定一次事故的最高赔偿定的保险事件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限额,当损失发生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在失给付责任的人。 最高范围内,依据实际损失赔偿,超过部分,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运输货物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保险标的,以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为保险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毁损,依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经济利益。法应当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金额,保险人依财产保险:以物质财产及相关利益和损害赔偿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的保险 责任为保险标的。 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责任保险:是以个人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被保险人的死亡或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产损失,依据法律,应由致害人承担损害赔偿的人身保险业务。 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死亡保险:指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事故,运输保险:是以处于流动状态下的财产为保险在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标的的一种保险 人寿保险。 人身保险指以人的寿命(或称为生命)或身体生存保险:指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仍然生存,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 点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 危险单位: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最大诚信: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产品责任:是制造商或者批发、零售商等提供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的产品因其自身缺陷等给消费者造成的人身展业:销售保险的一系列活动 或者财产伤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保险的本质: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价值形式的分配关系。 比例再保险:以保险金额为计算基础的分保方式。 非比例再保险:以赔偿金额为计算基础的分保方式。 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固定场所从事生产或者经营等活动因意外事故而给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依据法律被保险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依据法律规定或者雇用合同约定,雇主对雇员在从事雇主安排的职业活动中遭受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应由雇主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以这种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就是雇主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是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其职业业务中,因疏忽或者过失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自然保费:按照各年龄死亡率计算而得的逐年更新的保费。
均衡保费是指投保人在保险年度内的每一年所缴保费相等。 风险管理基本程序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商业保险构成要素:专营机构、保险合同、保险利益、大数法则、保险基金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基本内容包括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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