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测量型终端通用规范
4.4.4 湿热
各型北斗通信终端在以下对应规定的湿热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1. 车载型北斗通信终端的湿热试验条件应符合GB/T 12858—1991中14.1的规定。 2. 船载型北斗通信终端的湿热试验条件应符合GB/T 12267—1990中14.2的规定。 3. 手持型和固定型北斗通信终端,以及指挥管理型终端在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
93%±3%,周期为2 d 的湿热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4.5 电磁兼容性
北斗通信终端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应满足其产品规范规定的电磁兼容性要求。
4.6 可靠性
北斗通信终端的 MTBF 不小于 4 000 h。
5 检验方法
5.1 检验条件
5.1.1 检验环境
除非另有规定,进行产品检验时所处的环境条件,是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
1. 正常试验大气条件的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20%~75%;大气压力为86kPa~
106kPa。
2. 测试场地应清洁、没有损害设备的气体、盐雾及强烈的日光辐射,并应具有隔离工业
干扰、火花干扰、天电干扰或其他杂波干扰等措施,检验场所应经订购方认可; 3. 测试场地进行安装北斗通信终端地点,在仰角为5o以上的南方空域应无遮挡物体; 4. 所有检测设备和仪器应具有足够的分辨率、准确度和稳定度,其性能应满足被测技术
性能指标的要求。除另有规定外,其精度应优于被测指标精度一个数量级或三分之一; 5. 所有检测设备和仪器应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6. 检测期间施加于北斗通信终端的电源电压和频率应在额定值的±2%范围内。
5.1.2 检验测试需要的仪器
对北斗通信终端检验测试时,通常至少需要如下的测试设施、测试仪器、测试平台和测试工具。
1. 测试设施:具有资质的北斗终端入网测试系统及其微波暗室。 2. 测试仪器:卫星信号模拟器。
3. 通用仪器:+24V,50W的DC电源或电池、0~70V可变输出直流稳压电源、三用表、秒
表。
4. 台式计算机或笔记本计算机。
5. 测试转接线:接口及计算机串口转接线。 6. 测试平台:Windows操作系统,推荐Win XP。
7. 测试工具:串口测试程序、传输规范涉及功能的测试程序、源码查看程序、解码查看
程序。
5.2 一般要求检验
5.2.1 成套性检验
目视检查实物全貌,核对北斗通信终端的成套性,检验结果应符合4.1.1条的要求。
5.2.2 尺寸及质量检验
通过核对图、文、物,目视检查北斗通信终端的全貌,应用钢制直尺检查其外形尺寸,使用磅秤检验其质量,应用钢制卷尺检查其电缆长度,检验结果应符合4.1.2条的要求。
5.2.3 外观检验
采用目测和手感法,或借助于放大倍数不超过10倍的放大镜,检查北斗通信终端实物的表面状况,外观质量和防护涂复,其检验结果应符合4.1.3条的要求。
5.2.4 数据接口检验
按照图1所示的实际操作检验法的设备连接图,将安装在测试场地的北斗通信终端与测试用计算机连接好,按照实际操作检验法规定的数据接口检查步骤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4.1.4条的要求。
图1 实际操作检验法的设备连接图
5.3 功能检验
5.3.1 自检测检验
按照图1所示的实际操作检验法的设备按照实际操作检验法连接图,将安装在测试场地的北斗通信终端与测试用计算机连接好,按照实际操作检验法规定的自检测功能检查步骤进行检查,其检验结果应符合4.2.1条的要求。
5.3.2 数据和信息保存检验
按照图1所示的实际操作检验法的设备连接图,将安装在测试场地的北斗通信终端与测试用计算机连接好,按照实际操作检验法规定的数据和信息保存功能检查步骤进行检查,其检验结果应符合4.2.2条的要求。
5.3.3 状态监测检验
按照图1所示的实际操作检验法的设备连接图,将安装在测试场地的北斗通信终端与测试用计算机连接好,按照实际操作检验法规定的状态监测功能检查步骤进行检查,其检验结果应符合4.2.3的要求。
5.3.4 位置报告检验
按照图1所示的实际操作检验法的设备连接图,将安装在测试场地的北斗通信终端与测试用计算机连接好,按照实际操作检验法规定的位置报告功能检查步骤进行检查,其检验结果应符合4.2.4条的要求。
5.3.5 短报文通信检验
按照图1所示的实际操作检验法的设备连接图,将安装在测试场地的北斗通信终端与测试用计算机连接好,按照实际操作检验法规定的短报文通信功能功能检查步骤进行检查,其检验结果应符合4.2.5条的要求。
5.3.6 安全管理检验
按照图1所示的实际操作检验法的设备连接图,将安装在测试场地的北斗通信终端与测试用计算机连接好,按照实际操作检验法规定的安全管理功能检查步骤进行检查,其检验结果应符合4.2.6条的要求。
5.3.7 可扩展性检验
按照图1所示的实际操作检验法的设备连接图,将安装在测试场地的北斗通信终端与测试用计算机连接好,按照实际操作检验法规定的可扩展功能检查步骤进行检查,其检验结果应符合4.2.7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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