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解读水价调整听证
解读水价调整听证
2004年6月3日上午,就市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城市排水集团提出的水价调整申请,北京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调整水价听证会。听证的主要内容,一是提高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二是对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这是《北京市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实施后召开的第一个价格听证会。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听证会的《北京市调整水价并实行阶梯式水价初步方案》,水资源费平均由每立方米081元调整为1.37元。其中:地表水和供自来水公司的地下水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60元调整为1.10元;自备井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1.50元调整为2.00元;乡镇企业用地下水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40元调整为2.00元。综合水价将由每立方米4.01元调整为5.14元,居民综合水价将由每立方米2.90元调整为3.70元。最终调整方案将根据听证结果确定。最为居民关注的是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的调整。此次水价调整,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自来水平均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01元调整为3.84元,其中居民用水由每立方米2.30元调整为2.80元。污水处理费平均由每立方米1.00元调整为1.30元,其中居民排水由每立方米0.6元调整为0.90元,非居民排水由每立方米1.20元调整为1.50元。新增的水费和污水处理费两项合计,居民每用1立方米水增加支出0.8元。此次水价调整还包括水利工程供水(地表水)价格。水利工程地表水平均由每立方米1.01元调整为1.44元;园林用地表水由每立方米0.3元调整为1.30元(不含水资源费);供自来水公司的水由每立方米1.22元调整为1.72元;工业消耗水由1.27元调整为1.77元;工业循环水、工业惯流水价格不做调整。 此外,洗车业、纯净水业、洗浴业等行业用水价格也将做相应调整。北京市将对城镇范围内实现集中供水的、可单独按户计量的居民用户试行阶梯式水价,最终实施方案将在听证会后确定。(资料来源,根据《北京日报》2004年6月日报道整理,作者:刘浦泉 殷丽娟)
北京市水务局、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城市排水集团提出的水价调整申请,北京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调整水价听证会。北京市就水价调整而举行的听证会,是居民参与公共选择的有效途径。就政府而言,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可充分了解本辖区居民的真实偏好,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公共物品服务,并就服务的成本与收费与居民达成共识。听证的主要内容,一是提高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二是对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这是《北京市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实施后,本市召开的第一个价格听证会。就居民或其它社会利益集团而言,通过听证会等公共决策程序,向政府及有关公共企业表达自己的立场、观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居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选择的广度、深度,体现了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水平。
这次北京市居民生活用自来水销售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需要,也是保障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的需要,更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此次水价调整遵循三项原则:一是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二是综合考虑水利供水、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的发展需要,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三是建立以节水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促进水价管理规范化、法制化,使供排水管理单位具有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良性循环。
此次水价调整主要涉及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和环境用水,占北京市总供水量的55%。没有涉及占全市用水量45%的农业用水。调整方案特别关注了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免征农民用水水资源费,并保留现存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大众浴池用水政策。据北京市节水办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去年9月对北京城镇居民用水进行的调查,人均实际月用水量分别为3.33和3.84立方米。北京市统计局和市自来水集团对2002年城镇居民用水抽样调查显示,人均实际月用水量分别是2.1和3.1立方米。如果扣除严重超定额用水户的抽样,北京居民人均月用水量应当在3立方米左右。北京市发改委在听证会上提供了4种阶梯式水价方案,将按3口人家庭为基数定量或按4口人家庭为基数定量,阶梯式水价价格级差拟采用1∶3∶5或1∶2∶5,即第一级水量价格为居民水价,第二级水量价格为居民水价的3倍或2倍,第三级水量价格为居民水价的5倍。
阶梯式水价按人定量是比较公平合理的,但从目前北京市情况看,按人定量难度较大,不易操作。主要问题是人口变动情况难以掌握,如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问题,房屋出租带来的人口频繁变动问题等等。从目前情况看,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实行阶梯水价多采用按户定量方式。实行阶梯式水价后,处于第二级的用户,其用水量在第二级部分可节约25%至50%;处于第三级的用户,其用水量在第三级部分可节约50%至75%。调整水价并实行阶梯式水价,是北京市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建设节水型城市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水价适当调整是必要的,在调整水价的同时,政府还将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调价方案顺利实施。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减轻经营企业投融资压力,保障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促进水务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对经营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完善成本约束机制,并督促经营企业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完善供排水服务体系和网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供水质量,努力改善水环境。三是落实价格补贴制度,保障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在水资源紧缺情况下,提高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实行城镇居民阶梯式水价,能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建设节水型社会。
居民参加与其切身利益有关的公共物品生产和提供的决策,是公共选择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而上述北京市就水价调整而举行的听证会,是居民参与公共选择的有效途径。就政府而言,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可充分了解本辖区居民的真实偏好,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公共物品服务,并就服务的成本与收费与居民达成共识。就居民或其它社会利益集团而言,通过听证会等公共决策程序,向政府及有关公共企业表达自己的立场、观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居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选择的广度、深度,体现了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水平。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