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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租赁委托 合 同 书 )
******项目租赁委托合同
..............................................................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 ”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招商及经营管理服务工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标的物概况
1、项目名称: 2、地理位臵: 3、规划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4、规划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一条内容最终以政府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规划意见书内容为准)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负责 项目的招商工作,包括 项目的全
部租赁面积;
2.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负责 项目的经营管理工作,包括 项
机密 1
目的全部可经营面积;
3. 为保证甲方 项目全部租赁工作的顺利完成以及客户的稳定回
报,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 项目的租赁服务。在租赁前期准备租赁工作中的相关文件及流程,在租赁过程中,乙方采取招租为主,积极成交客户,为甲方减少损失创造更大利润为宗旨;在招商结束项目开业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化、高效率的经营管理服务。
备注:具体策划实施方案、租赁流程、经营管理方案由乙方制定好并报甲方审批通过并执行。
第三条 合作要求
1. 甲、乙双方的合作,应符合北京市政府关于城市建设规划、房地产开发建设、
经营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及法规的要求;
2.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负责 项目的租赁招商工作,及时、开放地向
乙方提供关于 项目的相关资料信息,在甲方义务范围内尽可能支持乙方的工作,并履行合同付款义务;
3. 乙方独家为甲方提供的租赁招商服务,应遵循市场运行规律并与 项目的实
际情况和开发目标相符合,具备专业性与高水准,能够为甲方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乙方在租赁招商过程中,应注重为招商工作及经营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4.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独家招商及经营管理服务的目标任务是:在甲方保证 商
业项目达到入住标准的前提下,乙方在2011年年底前实现足够数量的客户积累并完成 项目20%的出租率,在2012年年底前完成 项目80%的租售率,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 项目90%的租售率; 5. 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合作内容,如甲、乙双方有进一步的合作需要,可另行签
订正式、合法的合作协议。
第四条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至 项目开业之后 年
终止;
机密 2
2. 本合同有效期结束时,甲乙双方可再次洽谈合作内容及合作期限事宜,并根
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 乙方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租赁服务的相关费用及结算:
A 招租佣金及超定价奖励金部分:
1. 在乙方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招租底价(招租底价及租金价格表由乙方制定方
案并交甲方审批同意)完成招租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招租佣金以租期作为计算标准:对一年租期的,乙方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对两年租期的,乙方收取两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对三年及三年以上租期的,乙方收取三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
2. 在乙方按照高于甲乙双方商定的招租底价完成招租的前提下,乙方除可以获
得按底价计算的招租佣金之外,还可以获得超过招租底价的全部年度租金部分的40%作为超定价奖励;
3. 乙方收取招租佣金的时间为:在甲方同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并收到首笔租押金
之日起下一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第一年租期的应收招租佣金及超定价奖励金;从甲方同客户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以后每年度租期的第一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的招租佣金及超定价奖励金。 B 租赁特殊事项:
1. 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引入其他中介介入的,除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以外,由乙
方自行从乙方应得的佣金中提取一定比例支付给中介相关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二)经营管理服务的相关费用及结算:
1. 为保证 项目开业后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甲方应保证
正式开业后贰年内有一定比例金额的经营管理投入资金(含市场推广与促销活动经费等),具体费用执行方案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2. 在 项目正式招租后,甲方或者经营客户(或甲方与经营客户按比
例共同承担)应每在客户成交后的下一个月向乙方支付一定比例金额的经营管理佣金,具体费用及结算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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