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某工程分包单位管理制度(专业分包 - 劳务分包) - secret
4.2.6资料管理
本工程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和全面实施的各种验收规范,各单位应严格按监理单位规定执行资料报验,资料报验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对迟报、漏报的每次处100元罚款。
4.2.7管理例会制度
本工程每天下午晚上22点钟举行定期例会,分包应按时参加。擅自缺席、迟到者每次罚款50元。
4.2.8成品保护
各专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自身及其他专业(单位)施工成品,如果因为施工不当对别人的成品造成破坏,除全额赔偿损失外项目部将视影响情况处以100~1000元罚款。 4.2.9奖惩
在施工过程管理中,项目部人员有权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对分包方技术质量活动中不正确的地方进行经济或其它方式的惩处,如因分包方提出的可行的工艺可行而导致的节约、提高质量、加快进度的,项目部应实施奖励。惩处和奖励的额度除上述明确规定的原则上由项目管理部确定。
4.3施工进度控制
4.3.1总进度计划
根据本项目部编制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各专业单位根据自身施工特点编制本专业施工的总进度计划,报项目部审核确认,并将总计划进行量化分解,每月、每周分别报批量化的进度计划,便于项目部进行有效监控管理。
4.3.2管理措施
(1)不按时报分解计划者,每次罚款50元,所报计划无量化指标者每次罚30元。 (2)施工进度与计划滞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下列处罚:处以500~10000元罚款;解除合同。
4.4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4.4.1安全管理
(1)专业分包单位现场成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许参加施工。
(3)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4)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牢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7)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脚作业。
(8)施工中的“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尚未安装好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9)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中持证电工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乱接乱动。
(10)一切机械设备和垂直运输、超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
(11)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保管使用。
(12)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危险部位和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13)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现场。 (14)施工现场禁止抽烟。 4.4.2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1)严格执行本项目部制定的现场卫生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扬尘控制措施、环境管理方案,保持场容整洁卫生,杜绝扬尘污染。
(2)认真执行环境管理方案,对噪音源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3)一切垃圾(包括包装物、零碎料等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必须通过包装物或
装盛器具运到现场指定垃圾堆放点存放,不得由空中向下抛洒任何物体。
(4)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环保规定。材料采购合同,应明确包装的回收约定。
(5)化学危险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包装回收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6)加强现场消防防火工作,避免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
(7)加强员工教育,关心员工生活,杜绝打架斗殴、集体中毒、违法刑事案件、集体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本项目形象的事件发生。
4.4.3奖罚
由项目部安全部制定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现场罚没的资金直接上缴至安全专项资金里,做到专款专用。
5.劳务分包单位管理 5.1进场要求
(1)劳务分包单位进场前须向本项目部报送营业执照、经过年审的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许可证以及拟进场人员花名册。
(2)进场的工机具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3)施工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动火必须到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
(4)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现场内禁止吸烟,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系挂好安全带。
(5)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脚下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6)发生违章经教育、纠正不整改的单位,总包单位将进行罚款并责令其停工,严重者将终止合同。
(7)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管理,自觉出示证件。
5.2组织管理
(1)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与合同
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本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的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现场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部相关部门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质量员、安全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部要求,否则每缺l人对分包队伍罚款5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300元/人,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工程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人 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500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时间,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将其驱逐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9)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
(10)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1)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3现场管理
(1)劳务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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